项目概况
新和县市 (略) 2022年食品抽检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6月21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 :XHZFCG-2022-CS-257
项目名称:新和县市 (略) 2022年食品抽检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新和县市 (略) 2022年食品抽检
预算金额(元): ***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食品抽检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22年12月15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略) );
(2) (略) (略)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 (略) );
(3)《 (略)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略) ;
(4)《 (略) 发展改革 (略) (略)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投标产品遵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 (略) )相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 ***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 ***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供应商应具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10日至2022年06月17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 *** 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6月21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6月21日 16:00 (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 ***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同时在新疆政府采购网、阿克苏政府网
2、请供应商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
3、(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磋商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 *** )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 (略) 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5)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 (略) 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 (略) 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 (略) 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 (略) 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和县市 (略)
地 址: (略) (略)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阿克苏市大源 (略)
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 (略) (略) 美 (略) 楼一至二 (略) 商铺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洲杰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