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方 中国重汽集团湖北 (略) , 成立于 2002年6月3日 , 注册资金 6277万人民币 , 地址位于湖北, 公司主要负责经营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生产一般项目:汽车新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旧车销售;二手车经销;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零部件研发;机械设备研发;土地使用权租赁 该公司在 2022 年最新一期财务报告中, 披露的资产总额(万元):35153.47 , 其中营业收入(万元):61580.43 , 利润总额(万元):-2377.23 , 负债总额(万元):27873.11 , 所有者权益(万元):7280.36 。 该公司本次披露的项目名称是中国重汽集团湖北华威专用汽车有限公司25%股权转让, 其中转让底价:3,853.56 万元 , 拟转让比例:25% , 信息披露起止日期为:2023年06月01日 至 2023年06月29日。 据塔米狗平台统计湖北地区在塔米狗平台的历史发布量 1113 个, 历史完成量为 581 个, 完成金额 528.72 亿元 , 完成率 52% 。 据塔米狗平台统计制造业行业在塔米狗的历史发布量 5168 个, 历史完成量 2434 个, 完成金额 2,239.78 亿元 , 完成率 47% 。 |
标的企业名称 | 项目编号 | SZZR* | |||||||||||||||||||
注册地(住所) | (略) 交通大道1128号 | 法定代表人 | 王德春 | ||||||||||||||||||
成立日期 | 2002-06-04 | 注册资本(万元) | 6277 | ||||||||||||||||||
实收资本(万元) | - | 经济类型 | - |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汽车制造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7B | ||||||||||||||||||||
经营范围 |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 | ||||||||||||||||||||
企业股权结构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40.0% | ||||||||||||||||||||
2 | 35.0% | ||||||||||||||||||||
3 | 25.0% | ||||||||||||||||||||
主要财务指标 | |||||||||||||||||||||
2022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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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30 财务报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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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其他重大事项详见致同审字(2022)第371C*号《审计报告》及中恒鲁评报字(2022)第201号《资产评估报告》。 |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 | ||||||||||||||||||||
资产评估情况(万元) | 评估机构 | ||||||||||||||||||||
核准(备案)机构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3-02-22 | ||||||||||||||||||||
评估基准日 | 2022-09-30 |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 | ||||||||||||||||||||
律师事务所 | - | ||||||||||||||||||||
内部审议情况 | -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3853.55万元 | ||||||||||||||||||||
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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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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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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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
转让底价 | 3,853.56 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须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劳动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标的企业《产权转让方案》和经标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职工安置方案》妥善安置职工,保持职工队*稳定。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完成对标的企业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企业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将不会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现状、瑕疵等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挂牌标的,否则受让方应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标的企业股权变更完成后,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完成标的企业名称变更,同时,在完成标的企业股权变更后,标的企业不再新增使用“中国重型汽车集团”“中国重汽集团”、“中国重汽”、“重汽集团”、“重汽华威”等系列与转让方相关的字号或商标。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未来中国重汽 (略) 处置持有的中国重汽集团湖北 (略) 剩余35%股权时,参与受让该35%股权,并在无其他意向受让方受让时确定购买该笔股权,且受让价格不低于以本次评估报告(中恒鲁评报字(2022)第201号)确定的中国重汽集团湖北 (略) 净资产评估值为依据计算的股权价值。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受让。 | |||
保证金设定 | ||||
交纳金额 | 810万元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个周期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 |
标的企业名称 | - | |||
备注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裴女士交易机构联系电话:0531-*交易机构联系传真:交易机构联系邮箱:*@*dcqjy.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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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