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你局《申请审查洛 (略) 镇溪井村至浮桥村段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报告》(泉洛政农水〔2024〕30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市水利工程技术服务中心组织有关单位及专家对《初步设计报告》开展技术评审。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任务与规模
(一)项目综合治理河长4.6km,整治河段为洛阳江西溪干流,建设地点 (略) 镇溪井村、溪山村、浮桥村。溪井段为惠女水库溢洪道末端,终点为溪山村5#桥下游170m;溪山段起点为7#桥下游约220m,终点为7#桥下游约400m;浮桥段起点劝导站交通桥,终点为濠溪桥。
(二)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堤防、护岸;新建排涝涵管、河道清淤清障、水位站1处。
(三)同意工程防洪设计标准为20年一遇,堤防工程等别为Ⅳ等,主要建筑物级别4级,次要及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农田防洪标准为5年一遇。城市设计排涝标准采用10年一遇涝水,农村排涝标准为24h暴雨24h排完。
二、工程总体布置方案
(一)同意结合现状河道的地形地貌,本项目堤防断面型式主要采用直立式堤防,堤防总长2.262km。新建护岸1.065km。
(二)河道清淤、清障工程:同意对治理河段进行清淤、清障,总长约3.629km。对沿岸违章搭盖和岸坡废弃物、垃圾等结合岸线整治予以清除。
(三)穿堤排涝建筑物:同意布置穿堤排水管5个,实际位置可根据现场情况进行调整。
(四)附属建设物:同意新建步道1.665km、下河台阶7处,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调整。
(五)根据《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水利工程带水文”建设工作的通知》(闽水函〔2021〕414号)的要求, (略) 水位站,布置于3#桥(溪山桥)下游约50m。具体施工方案送福建省泉州水文水资源勘测分中心备案,施工过程中接受其指导、监督。
(六)管理设施:在醒目位置设置洪水特征线和高程水位尺以及项目建设概况牌等。
(七)基本同意施工进度安排,总工期为12个月。
三、投资概算
基本同意《初设报告》提出的工程概算编制,经核定工程总投资2870.*元(不含征地补偿费),其中工程部分投资概算2703.*元。除申请中央补助资金外,其余资金由地方自筹解决。专项资金应严格按照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2〕81号)使用和管理。
四、有关要求
(一)应按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水建设〔2020〕258号)的相关要求组建项目法人,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县级水利部门同意。你局应指导乡镇合法合规组建项目法人,做好技术指导和质量安全监管。
(二)完善河道管理设施,在醒目位置划设河道洪水特征性和水位尺,落实河岸保护蓝线和河道管理范围线的管控要求。
(三)严格执行《福建省河道保护管理条例》,加强河道管理,落实河长制,建立长效管养机制。
(四)项目应依法依规办理用地等相关手续方可开工建设。
附件:洛 (略) 镇溪井村至浮桥村段河道治理工程概算审核表
(略) 水利局
2024年4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