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编号: | 2023NCZ(YC)* | 项目名称: | 永宁县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标定地价体系建设维护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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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名称: | 永宁县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标定地价体系建设维护项目 | 分包类型: | 服务类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 | *.00 |
报价方式: | 总价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 否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序号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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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略) 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原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评估机构的备案证明; |
三、商务要求
四、技术要求
标的清单(服务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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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价 | 服务标准及详细要求 |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1.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2.标定地价体系建设及维护;3.集体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制定 | 1 | *.00 | 标的1-其他专业技术服务:永宁县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标定地价体系建设维护、集体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制定(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 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 |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服务类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评审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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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项目 | 权重分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报价 | 10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权重分值。(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对于高于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投标。 |
2 | 专业技术 人员配备 | 20 |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且土地估 (略) 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土地评估机构备案证明中能够体现的,有1项得1分,满分3分。 2、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且土地估 (略) 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土地评估机构备案证明中能够体现的,有1项得1分,满分3分。 3、拟派驻本项目团队中除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外,团队成员少于5人不得分;团队成员具备土地注册估价师证书有5人(含5人)的得3分;超过5人少于10人(含10人)的得6分;超过10人(不含10人)的,团队人员每多增加一个注册估价师的加0.5分,加至满分9分。 4、安全保密人员:拟配备的项目团队成员中,具备地理信息安全保密培训合格证明的,每提供1 人得0.5分,最高得1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以上人员的: ①土地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证书有效期截止时间需在本项目开标日期之后; ②土地估价师在自然资源部门(或国土资源部门)备案函人员名单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③提供团队人员开标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
3 | 类似业绩 | 5 | 投标人近三年(自2020年10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同类项目业绩的每一项得1分,最高5分。 (注:投标文件中附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4 | 后续服务 | 10 | 服务承诺(包括服务体系、服务内容、问题解决方案、 服务响应及时程度)进行综合评审: 服务体系完善,内容详细具体,问题解决方案全面,服务响应最快,完全满足并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 10 分; 服务体系较完善,内容较详细具体,问题解决方案较全面,服务响应时间及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 7 分; 服务体系较完善,内容较详细具体,问题解决方案较全面具体,服务响应时间较为及时,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4分; 服务体系不够完善,内容不够详细具体,问题解决方案不够全面,服务响应不够及时,承诺内容不清晰、不切实际得1分; 不提供不得分。 |
5 | 对项目的理解和认识 | 8 |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工作范围和任务描述准确且具体的分析程度,同时结合项目背景和本地特点的情况理解认识到位的,得8分;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工作范围和任务描述基本准确,能够基本结合项目情况的,得6分;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工作范围和任务描述一般准确,能够基本结合项目情况的,得3分;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工作范围和任务描述不准确,不能结合项目情况的,得1分; 未对该项进行描述的,不得分。 |
6 | 工作依据与思路 | 8 | 根据投标人的技术方案,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作业手段方法,对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特别准确的得8分; 根据投标人的技术方案,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作业手段方法,对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较准确的得6分; 根据投标人的技术方案,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作业手段方法,对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一般准确的得3分; 根据投标人的技术方案,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作业手段方法,对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不准确的得1分; 未对该项进行描述的,不得分。 |
7 | 技术方法、实施步骤 | 9 | 根据工作内容、完成时限和有关要求,划分具体 实施步骤。对实施步骤阶段划分合理,工作内容全面, 方法正确、合理,可操作性完善的得9分。 根据工作内容、完成时限和有关要求,划分具体实施步骤。对实施步骤阶段划分较合理,工作内容,方法、合理,有可操作性的得6分。 根据工作内容、完成时限和有关要求,划分具体实施步骤。对实施步骤阶段有划分,有工作内容,方法、合理,可操作性一般的得3分。 根据工作内容、完成时限和有关要求,未划分具体实施步骤,工作内容、方法不可行的得1分。 未对该项进行描述的,不得分。 |
8 | 项目质量控制目标及措施 | 9 | 质量控制有总目标,并能完整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对各阶段的质量进行了全面目标分解;对各分解质量 控制目标提出相应的控制点,并提出相应的措施,且 措施切实可行的得9分。 质量控制有总目标,并能较好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对各阶段的质量进行了基本分解;对各分解质量控制 目标提出相应的控制点,并提出相应的措施,且措施 基本可行的得6分。 质量控制有总目标,并能基本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对各阶段的质量进行了分解;对各分解质量控制目标 提出相应的控制点,并提出相应的措施,且措施一般 可行的得3分。 质量控制有总目标,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对各阶段的质量没有进行分解;对各分解质量控制目标没有提出相应的措施,且措施不可行的得1分。 未对该项进行描述的,不得分。 |
9 | 拟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的具体措施 | 8 | 投标人对本项目内容的理解、把握程度和整体思路符合招标文件、规程和相关文件要求,重点突出、难点理解到位,得8分; 投标人对本项目内容的理解、把握程度和整体思路符合招标文件、规程和相关文件要求,重点较突出、难点理解较到位,得6分; 投标人对本项目内容的理解、把握程度和整体思路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规程和相关文件要求,重点基本突出、难点理解基本到位,得3分; 投标人对本项目内容的理解、把握程度和整体思路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规程和相关文件要求,但重点、难点理解不到位,得1分; 未对该项进行描述的,不得分。 |
10 | 投标人依据工作内容、进度安排和有关要求,划分具体实施步骤 | 8 | 实施步骤划分合理明确,工作内容全面,方法正确、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得8分; 实施步骤划分较合理,工作内容较全面,方法较正确,可操作性较强得6分; 实施步骤划分基本合理,工作内容基本全面,方法基本正确,可操作性一般得3分; 实施步骤划分不明确、工作内容缺乏全面性,工作方法滞后,可操作性不强得1分; 未对该项进行描述的,不得分。 |
11 | 服务保密措施 | 5 | 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实施工作的服务保密措施,评委针对供应商提供的项目保密管理体系、保密措施、保密制度等内容进行评审: 保密管理体系内容逻辑缜密、保密保障措施完整周密切实可行,保密制度科学完善切实可行,紧密贴合本项目实施情况表述的,得5分; 保密管理体系内容逻辑清晰、保密保障措施完整,保密制度完善合理,结合本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表述的,得4分; 保密管理体系内容逻辑顺畅、保密保障措施片面,保密制度仅要点表述清楚的,结合本项目实施情况表述 内容少的,得3分; 保密管理体系内容逻辑混乱、保密保障措施仅有简单表述,保密制度表述含糊的,未结合本项目实施情况 表述的,得2分; 简单照抄招标文件需求和评分标准内容、无详细描述,或未提供相应内容的,不得分。 |
合计: | 100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