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3月22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2日--2024年3月26日(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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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优派能源(阜康) (略) 建设170t/h干熄焦装置技术改造项目 | (略) 阜康产业园阜东二区晋商工业园区优派能源(阜康) (略) 厂区内 | 优派能源(阜康) (略) | 新疆东方信海环 (略) | 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1161.*元,占总投资的6.64%。建设内容:优派能源(阜康) (略) 现有2座65孔5.5m捣固焦炉,年产焦炭*吨,目前采用湿法熄焦,技改项目主要是对湿法熄焦进行技术改造,采用先进的干法熄焦工艺,配带干熄焦余热锅炉发电,在现有1#焦炉西端北侧新建1套170t/h干熄焦装置,配套建设最大蒸发量97t/h的中温中压自然循环锅炉1台,1座装机容量20MW的抽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同时新建地面除尘设施对干熄焦产生的烟气经过干法脱硫系统+袋式除尘处理通过30m高排气筒排放。 | (一)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项目干熄焦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粉尘及二氧化硫,产生的废气经干熄焦顶部排气孔及运焦皮带集气罩(风机设计风量为*m3/h)收集后,经新建的地面除尘站干法脱硫处理后再经过布袋除尘处理,由1根30m排气筒(DA004)排放。经干熄焦后的焦炭采用缓冲仓临时贮存,通过缓冲仓即可将仓内贮存的焦炭卸至D105带式输送机上运往原有筛焦系统,也可直接装车外运。缓冲仓产生的颗粒物经仓顶设置的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缓冲仓地面除尘站处理引至干熄焦排气筒(DA004)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执行《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24〕5号)标准限值。项目现有工程湿法熄焦塔塔顶采用设折流板除尘技术,其焦尘捕集率>90%,产生的废气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项目备用湿熄焦工艺年运行15天,工作时间为360h),无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7限值要求。 (二)废水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水排放执行标准 项目不新增员工,不新增生活污水。锅炉冷却排污水和循环用水排污水排入厂区内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标后用于生产。废水处理站排水水质执行《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水污染物排放浓度。 (三)噪声影响环保措施及噪声排放执行标准 优先选择高效、低噪声设备,合理分布,避免集中放置。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四)固废影响环保措施及固废排放执行标准 焦粉暂存于焦仓,作为产品外售。除尘灰及脱硫灰回用于配煤工序。废离子树脂及渗透膜由厂家回收利用,固体废弃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各危化品包装物、汽轮发电机系统产生的废滤油机芯、废机油、废铅蓄电池暂存于现有危废暂存间(现有工程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30m2,设计危废贮存量60t),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的要求进行建设。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单位应组织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项目严格执行环评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采取的防腐、防渗、防漏措施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 (六)技改完成后污染物变化量核算。原工程废气污染物年排放量分别为颗粒物986.70吨,二氧化硫64.87吨,氮氧化物24.31吨,技改完成后废气污染物年排放量分别为颗粒物182.48吨,二氧化硫34.54吨,氮氧化物1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