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沪渔港港区环保提升工程(一期)补充修改通知书
各投标人:
(略) 深沪镇人民政府的深沪渔港港区环保提升工程(一期)(招标编号:晋建施招*),现发布补充修改通知如下:
一、招标文件补充修改内容: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1章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中“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修改为“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1章 招标公告第2条2.5项和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项中的“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统一修改为“定额工期330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3、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1章 招标公告第3条3.2项和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第2点统一修改为“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4、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3章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5项修改为:
5 | 3.1.8 | 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 | 1、项目负责人 1 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及等级:不低于*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有效的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身份证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聘用企业为准。 2、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职称:高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只考核工程师职称等级,无需考核职称专业)。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职称证书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职称等级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注册证书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所署单位为准。 3、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根据《福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闽建建〔2018〕37号文附件1,文件有修改或更新的,则以修改或更新后的内容为准)的最低配备标准,设置相应岗位和数量。要求如下: 施工员: 3 人,其中:土建施工员 2 人、设备安装施工员1 人; 土建质量员: 1 人; 材料员: 1 人; 机械员: 1 人;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 人;需提供社保凭证(具体要求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劳务员: 1 人; 注: (1)上述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须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在系统上生成《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后在资格文件中上传。《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列明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满足招标文件的人员岗位和数量要求。 (2)上述各类执业注册证书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对除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外的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评标委员会根据《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仅评审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人员岗位和数量要求,投标人无需提交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中标后,应按照《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派出项目部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并向招标人提供相应人员证书进行核对。若出现下列情形的,应当无条件地接受招标人作出的以下处理意见: a、工程开工前,不论是否存在不可抗力原因,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无法在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全部通过福建省建 (略) 登记的,或无法在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提供《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登记的人员证书的,或《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的人员证书信息与实际不一致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追究投标人责任; b、除不可抗力外, 投标人变更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 10 万元违约金 ;其他管理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 3 万元违约金。 |
5、因本项目注册建造师资格要求变更,投标报名时间延长至2024年07月01日17时30分00秒,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时间修改为“2024年07月02日11时00分00秒”。
二、本补充修改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补充及修改通知内容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及修改通知的内容为准,本补充及修改通知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 (略) (https://http://**.cn)、 (略) 公共资源 (略) (http://**)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人: (略) 深沪镇人民政府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亚 (略)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