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关于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二二一团交河东路供暖中心的一年租赁权公开竞价拍卖交易公告
关于 (略) 高昌区二二一团交河东路供暖中心的一年租赁权公开竞价拍卖
拍卖公告
受相关单位委托,我司将于2023年9月18日11时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二师分中心网召开(网址:http://**)限时竞价会,现将拍卖会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产详情
1. 拍卖标的:标的物:二二一团交河东路供暖中心的一年租赁权,经营使用范围:团场供热设施(锅炉、主管网、供热交换站、二次管网);
起拍价(第一年租金):*元/年,
保证金:10000元,加价幅度:1000元
二、本公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公司一切拍卖活动是在“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下进行,具有法律效力。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本须知,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公告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三、竞拍资格
1.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网页打印件);
2.按照国家有关要求负责团场辖区约16万平方米的供暖面积进行供暖,暖气费自行收取;
3.运营方有从事锅炉运行服务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具有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管理能力,有经验、荣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4.供暖期间水电费由发包方承担。管理及运行所有人员工资、福利;锅炉、管道及其他附属设施维修维护由运营方承担,整体采取自负盈亏的方式。
5.供暖周期内必须达到生态环境部门的排放要求,配备药品由运营方自行承担。
6.运营方必须在供暖前储煤量达到2000吨以上;
四、看样时间及地点: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17日19时,地址: (略) 高昌区二二一团。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用网络竞价(增价拍卖)方式,价高者得。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格。
六、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1.有意者请于2023年9月17日19时前联系拍卖人并缴纳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至拍卖人账户(户名:新疆 (略) ;账 号:*;开户行:招商银行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完成报名程序。未成交者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 (略) 全额无息返还;
2.交付保证金截止时间:2023年9月17日19时。
七、出价竞拍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3分钟。
在竞价过程中,请竞买人谨慎出价,仔细核对好出价金额,若出现出价金额错误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拍卖过程中,请竞买人注意拍卖的时间限制,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出价,系统显示时间结束后即视为该项标的拍卖结束。
请竞买人务必妥善保管好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二师分中心网上注册的用户名及密码,竞买人应对自身账号的应价行为负责。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务必在拍下后3个自然日内支付佣金(佣金为成交价的百分之五)及尾款,逾期未支付上述款项则视为买受人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全款、拍卖佣金或拒绝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成交文件的,将视为违约,拍卖标的将收回,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再行拍卖的有关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规定执行。
买受人须按照拍卖人规定时间内至标的物现场办理交割,签署相关租赁合同。
联 系 人:许主任
联系电话:* 0991-*
地 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玄武湖路555号万达中心14号楼2912室
新疆 (略)
二〇二三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