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回风井、南风井、3#胶带斜井、浅地下选厂10kV供电工程
EPC总承包项目公开招标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鞍山五 (略) 2#回风井、南风井、3#胶带斜井、浅地下选厂10kV供电工程(以下简称10kV临时供电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已完成前期规划及用地审批手续,项目业主为鞍山五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鞍山五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略) 齐大山街道办;
2.2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2#回风井、南风井、3#胶带斜井、浅地下选厂10kV供电工程
鞍山五 (略) 10KV临时供电工程包括2#回风井、南风井、3#胶带斜井、浅地下选厂供电工程。其中2#回风井、南风井供电工程同杆架设,为双回路,南风井电源T接自2#回风井转角杆,采用架空方式;浅地下选厂同杆双回路架设,采用架空方式;3#胶带斜井电源T接自浅地下选厂终端杆,采用单回电缆地埋敷设方式。供电电源均引自鞍山五矿现有厂区10kV配电室双回路电源出线。
注:3#胶带斜井路由采用半山坡埋地电缆敷设,投标单位应勘测现场,合理估计施工措施及人工成本及工期要求;南风井路由为沿河岸敷设,南风井路由杆位占地由*方承担,施工占地包括但不限于临时设施占地,进场道路占地均由施工单位承担。投标单位合理估计进场线路及运输措施及沿线施工占地等成本;以上费用均含在总价内。
具体内容为:
一、设计:《2#回风井、南风井、3#胶带斜井、浅地下选厂10kV供电工程》设计。
二、主要施工内容:
1.厂区线路及2#回风井部分
拆除原副井电源出线电缆,新敷电缆ZCYJLV22-3*240 *2条总计200米;4回主线路出线引自10KV配电室,电缆(ZCYJLV22-3*240 *4条)经地埋上15m钢管杆杆架空,至华冶料场东5#道路附近,再采用15m水泥杆架空分支2#回风井方向、浅地下选厂方向支线,两支线均为同杆双回路。其中2#回风井电源至该井场区附近。
2.浅地下选厂部分
电源引自主架空分支线路点,采用15m水泥杆架空至浅地下选厂场区附近。
3.3#胶带斜井部分
电源引自浅地下选厂分支杆,直埋敷设电缆ZCYJLV22-10-3*240 至3#胶带斜井附近,再组立12米水泥电杆1根(电缆上杆),杆上安装智能负荷开关1台。
4.南风井部分
电源引自2#回风井转角杆,采用15m水泥杆沿河架空(或路)至南风井场区附近。
三、送电验收:具备送电条件,并 (略) 送电验收工作,送电至杆上。并承担送电前与工程相关的各项费用。
注意:承包人应实地踏勘并核实工程量,对工程量差异负责,本次招标为总价合同,合同价款不再调整。
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及附表。
2.3计划工期:
1.厂区线路及2#回风井部分
本项目计划2023年7月30日开工, 2023年9月10 日前验收通过并成功送电,计划总工期从开工之日起42日历天。
2.浅地下选厂部分
本项目计划2023年8月15日开工, 2023年9月30日前验收通过,计划总工期从开工之日起47日历天。
3.3#胶带斜井及主厂房部分
本项目计划2023年8月10日开工, 2023年9月25日前验收通过并成功送电,计划总工期从开工之日起47日历天。
4.南风井部分
本项目计划2023年9月30日开工, 2023年11月10日前验收通过并成功送电,计划总工期从开工之日起42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成立的其他组织,具有有效营业执照,且为一般纳税人;
3.2企业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人员要求:
3.3.1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应当取得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或电力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质在有效期内),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总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总负责人;
3.3.2 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质在有效期内);
3.3.3 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建造师(资质在有效期内)。
3.3.4 安全经理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资质在有效期内)。
3.4业绩要求:近5年(2018年7月至2023年7月)至少具有已完成的或在建的1个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须提供相关合同关键页等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3.5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本项目要求提供经审计的2021、2022年度“财务报表”)。
3.6投标人须是在 (略) 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中注册准入的供应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3年7月6日-7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5:00。
4.2地点:鞍山五 (略) ( (略) 高新区深峪路330号)309室。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公对公转账,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4注意事项: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公司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以及转账证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15 日9 时00分,地点为鞍山五 (略) ( (略) 高新区深峪路330号)309室。同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在 (略) 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已注册的账号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前10分钟完成线上签到。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 (略) 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鞍山五 (略)
地 址: (略) 高新区深峪路330号鞍山五 (略) 309室
联 系 人: 周腾蛟、申丽娟
电 话:*、*
电子邮箱:*@*ttp://**、*@*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