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2024年5月28日至2024年5月31日
发包人 | 阳西县溪头镇鹅渚埠村民委员会 | ||
发包项目名称 | 阳西县溪头镇鹅渚埠村委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 ||
发包控制价 | 不能低于*.65元﹝发包价下限=(预算价×80%)﹞, 不能高于*.35元﹝发包价上限=(预算价×90%)﹞。 | ||
中选候选企业 | (略) | ||
报价 | *.83元 | 报价下浮率 | 13% |
企业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企业信用等级 | A级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龙永恒 | 资格等级 | 二级建造师 |
承诺质量 | 国家合格标 | 承诺工期 | 60日历天 |
说明:
1.本公示在阳西县 (略) 及镇、村公示栏发布。
2.在公示时间内,参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与本项目发包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如对本发包项目评选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向发包人提出异议:如认为本发包项目评选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3.异议或投诉必须以书面方式提出,内容要真实有效,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人或投诉人为法人的,书面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异议人或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必须为所异议(投诉)项目发包活动中有记录的参与者(如参选委托代理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发包人代表等),必须提供真实姓名、电话号码和身份证复印件及其在所异议(投诉)项目发包活动直接参与单位工作的社保证明等文件(原件核对)。
4.异议或投诉受理时间为公示期的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5.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予受理。联系电话:*
阳西县溪头镇鹅渚埠村民委员会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