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3月15日
内容:
一、本项目计划开工时间调整为2024年4月29日,同为设计开工时间。
二、本项目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总承包(或施工)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也不得同时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1、以下情形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1)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
(2)合同协议书已签订的,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
(3)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发生更换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附有下款证明材料的,以现任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项目;未附证明材料的,则仍以更换前的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2、在建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办理更换后,投标时须同时提供如下材料:
1)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
2)原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有备案主管部门的,应提供备案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