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2号)和《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15〕20号)等规定,现将20 (略) 第10批经审查的1家企业资质的审查结果予以公布。不同意的,为不予许可事项。此类企业可依法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联系电话:0515-#。
附件:20 (略) 第10批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结果汇总表(1家)
附件
20 (略) 第10批建筑业企业资质
核准结果汇总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审查结果 |
1 | 阜宁县泽 (略) | 同意: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