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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海高速公路南村至青岛日照界段改扩建工程管线迁改方案专项咨询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DHX-QY*)
项目所在地区: (略)
一、招标条件
本沈海高速公路南村至青岛日照界段改扩建工程管线迁改方案专项咨询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详见招标公告,招标人为青岛交发沈海高速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通过本次招标确定 1 家咨询单位,负责沈海高速公路南村至青岛日照界段改扩建
工程管线迁改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电力(500kV 及以上)迁改工程、电力(220kV 及以下)
迁改工程、通信线路迁改工程和配套的油、气、水管道迁改工程)方案评审和投资审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沈海高速公路南村至青岛日照界段改扩建工程管线迁改方案专项咨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沈海高速公路南村至青岛日照界段改扩建工程管线迁改方案专项咨询)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5.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5.2 投标人所投入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注册咨询师,且为投标
人正式员工。
5.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4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5.5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 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2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2 月 21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按照上述时间、地点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和授权委托书原件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2 月 29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方式: (略) 北区敦化路 328 号诺德广场 2 号楼 2705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2 月 29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 (略) 北区敦化路 328 号诺德广场 2 号楼 2705 室
七、其他
(略) 受青岛交发沈海 (略) 的委托,对沈海高速公路
南村至青岛日照界段改扩建工程管线迁改方案专项咨询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招标,欢迎
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QDHX-QY*
2.项目名称:沈海高速公路南村至青岛日照界段改扩建工程管线迁改方案专项咨询
3.采购需求:通过本次招标确定 1 家咨询单位,负责沈海高速公路南村至青岛日照界段改扩
建工程管线迁改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电力(500kV 及以上)迁改工程、电力(220kV 及以下)
迁改工程、通信线路迁改工程和配套的油、气、水管道迁改工程)方案评审和投资审查。
4.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专项咨询费暂按迁改工程中标金额为基数进行计算。电力(500kV 及以上)迁改工程
暂按 5760 万元、电力(220kV 及以下)迁改工程暂按 57743.883 万元、通信线路迁改工程
暂按 14667.05 万元、配套的油、气、水管道迁改工程暂按 30776.32 万元,合计 *.253
万元。其中方案评审部分折扣率控制价为:不高于原国家计委计价格〔1999〕1283 号《关
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 (略) 物价局、 (略) 计委鲁计价费
发〔1999〕367 号《转发国家计委的
通知》中有关评估取费标准,行业调整系数按规定取 0.7,复杂调整系数取 1.2,规定费率
的 50%;投资审查部分折扣率控制价为:不高于鲁价费发〔1999〕73 号《 (略) 建设工程造
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概算编制收费标准,规定费率的 80%,招标控
制价为 106.45 万元。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5.2 投标人所投入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注册咨询师,且为投标
人正式员工。
5.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4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5.5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 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时间期限:自 2024 年 2 月 9 日起至 2024 年 2 月 21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7.2 地点: (略) 北区敦化路 328 号诺德广场 2 号楼 2705 室;
7.3 方式: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按照上述时间、地点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授
权委托书原件获取招标文件;
7.4 售价:每套 300 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
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7.5 未按规定获取的招标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负。
8.公告期限
自 2024 年 2 月 9 日起至 2024 年 2 月 21 日。
9.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及地点
9.1 时间:2024 年 2 月 29 日 13 时 30 分起至 14 时 00 分止。
9.2 地点: (略) 北区敦化路 328 号诺德广场 2 号楼 2705 室。
10.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0.1 时间:2024 年 2 月 29 日 14 时 00 分。
10.2 地点: (略) 北区敦化路 328 号诺德广场 2 号楼 2705 室。
11.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北区敦化路 328 号诺德广场 2 号楼 2705 室
电子信箱:*@*26.com
采购项目联系人:王海波、王言琳
电话:0532-*
开户银行: (略) 商业银行青岛分行
银行账户: (略)
银行账号:*957
2024 年 2 月 8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青岛交发沈海 (略) 。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岛交发沈海 (略)
地 址: (略) 市北区延吉路 81 号锦绣大厦 B 座 25 层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53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北区敦化路 328 号诺德广场 2 号楼 2705 室
联 系 人: 王海波、王言琳
电 话: 0532-*
电子邮件: *@*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