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隰县教育科技局拟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根据财库〔2021〕22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我单位委托代理机构于2023年7月20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了相关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隰县教育科技局
二、代理机构名称:山西东之鼎 (略)
三、采购预算:1282.50万元
四、公示期:2023年7月21日
五、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预算价格是否合理;
7、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六、专家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2023年7月21日),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隰县教育科技局
地址: (略) 隰县南大街育才巷
邮编:*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东之鼎 (略)
地 址: (略) 尧都区中大街德和悦汇广场2号楼1504室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57-*,*
采购需求专家论证意见表 | ||||
项目名称 | 隰县教育科技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采购项目 (2023年9月-2024年12月) | |||
采购人 | 隰县教育科技局 | |||
采购内容 | 根据教育部关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2022】 (略) 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2023年9月-2024年12月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按照学生在校时间每生每天5元标准执行。我县现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9所,分布在县城、东川线、城川线、西塬线。享受营养改善计划的学生约9400多名,供货按学生在校时间供货,结算按学生食用天数结算。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若要求学校实行食堂供餐,按上级有关精神执行。 | |||
采购预算 | 1282.50万元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论证依据 | 财库〔2021〕22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 | |||
论证 事项 |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全部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需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 |||
论证专家基本情况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联系电话 |
邹敬东 | 临汾高级技工学校 | 高级讲师 | * | |
卫 武 | 山西尧明律师事务所 | 律师 | * | |
祁 爽 | (略) (略) | 中级会计师 | * | |
穆夏楠 |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中级会计师 | * | |
柏惠颖 | (略) (略) | 主治医师 | * | |
专家论证意见汇总 | 根据教育部关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2022】 (略) 市有关文件精神,实施该项目。 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落实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实施时间、地点明确。 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改善当地学生的营养健康状况,增强学生体质,进一步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学生的深切关怀。 | |||
专家 签字 | 卫武 邹敬东 祁爽 穆夏楠 柏惠颖 |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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