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镇(街道),区政府工作部门,区各直属单位:
为规范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清江浦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编制形成《2023年度清江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承办单位要按序时进度推动决策事项完成,建立重大行
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
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区政府年度工作任务的增加、变更等情况,适时新增或调整,向社会公布。
附件:2023年度清江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略) 清江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3年度清江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1 | 优化局部片区教育资源配套(第二批) | 区教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