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永 (略) 新建年加工*吨石墨阳极碳块项目 | (略) 宋古乡南张家庄村 | (略) 永 (略) | (略) | (略) 永 (略) 新建年加工*吨石墨阳极碳块项目建设地 (略) 宋古乡南张家庄村。2017年12月 (略) 环境保护局以介环函[2017]341 (略) 永 (略) 新建*吨/年竖窑煅烧优质铝矾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批复;2020年5月8日, (略) 永 (略) 新建*吨/年(已建2.*吨/年)竖窑煅烧优质铝矾土项目通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略) 场原因, (略) 永 (略) 拟全部拆除铝矾土生产线,利用现有办公用房、物料棚等建设年加工*吨石墨阳极碳块项目,本次建设内容:将原有物料棚作为机加工车间和原材料仓库,建设1条机加工生产线、初期雨水收集池、危废暂存间、硬化地面及配套设施等,为改建项目。2024年5月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 (略) 永 (略) 新建年加工*吨石墨阳极碳块项目出具备案证(项目代码2405-*-89-05-*),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设施*元。 | 1、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建筑施工场地做到“六个百分百”(施工工地百分百围挡、物料堆放百分百覆盖、出入车辆百分百冲洗、 (略) 面百分百硬化、工地百分百湿法作业、运输车辆百分百密闭);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区的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相应要求。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和生活垃圾及时运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重视施工期工程对环境的影响,降低对生态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施工带内地貌。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车间要求封闭,车间地面全部硬化;机加工生产线、碎破工段、筛分工段按环评要求设置集气罩+脉冲式布袋除尘器,粉尘排放须达到《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中特别排放限值标准要求;运输车辆使用新能源(*醇)汽车;本项目办公室冬季采用电取暖。 3、落实污水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初期雨水收集池并做好防渗措施;车辆清洗废水沉淀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沉淀后用 (略) 洒水抑尘,不得外排。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除尘灰、机加碎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矿物油、废油桶等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危险废物,要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有关规定安全贮存,并定期交由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置。 5、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同时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的要求。 6、按照环评文件要求落实环境管理要求和环境监测计划。 7、防范环境风险。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报告表》规定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周密的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杜绝污染事故的发生。 8、加强项目区的绿化、硬化、美化、净化及生态保护工作。 |
2 | 山西 (略) 新建沥青拌合站项目 | (略) 城关乡南街村东南侧0.93km 处 | 山西 (略) | 山西 (略) | 山西 (略) 新建沥青拌合站项目建设地 (略) 城关乡南街村东南侧 0.93km 处。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略) 商 (略) 现有的办公室,新建LB2000型沥青砼搅拌站、封闭式原料库、沥青储罐、导热油炉、初期雨水收集池、 (略) 、硬化地面及配套设施等,为新建项目。2024年5月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对山西 (略) 新建沥青拌合站项目出具备案证(项目代码2405-*-89-05-*),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设施*元。 | 1、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建筑施工场地做到“六个百分百”(施工工地百分百围挡、物料堆放百分百覆盖、出入车辆百分百冲洗、 (略) 面百分百硬化、工地百分百湿法作业、运输车辆百分百密闭);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区的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相应要求。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和生活垃圾及时运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重视施工期工程对环境的影响,降低对生态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施工带内地貌。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物料堆场、运输皮带要求封闭,堆场地面全部硬化并设置喷雾抑尘装置;卸料口、沥青储罐废气送电捕焦油装置处理;搅拌楼各工段废气收集后采用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导热油炉、干燥滚筒燃料使用天然气并采用低氮燃烧装置,污染物排放须分别达到《山西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山西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晋环大气[2019]164号文)标准要求;落料工序废气送干燥滚筒燃烧处理;矿粉筒仓安装布袋除尘器;运输车辆使用新能源(*醇)汽车;建设运输车辆自动清洗装置,防止二次扬尘污染周围环境;本项目办公室冬季采用电取暖。 3、落实污水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初期雨水收集池并做好防渗措施;车辆清洗废水沉淀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沉淀后用 (略) 洒水抑尘,不得外排。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沥青残渣、沥青油、除尘灰全部回用于生产;废润滑油、废油桶等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危险废物,要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有关规定安全贮存,并定期交由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置。 5、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同时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的要求。 6、本项目污染物排放量须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即二氧化硫 0.009t/a、氮氧化物 0.134t/a、颗粒物0.190t/a。 7、按照环评文件要求落实环境管理要求和环境监测计划。 8、防范环境风险。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报告表》规定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周密的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杜绝污染事故的发生。 9、加强项目区的绿化、硬化、美化、净化及生态保护工作。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确保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 (略) 生态环境局介休分局行政审批股);通讯地址: (略) 文化艺术中心D区政务大厅二层C30环保窗口;联系人:李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