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光明代表:
《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按面积及难易程度收费的建议》(第0049号)收悉。非常 (略) 工程设计行业的关心和支持,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读转来的建议内容,对照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我国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经历了从国家定价、国 (略) 场调节价的过程。
1979年中共中央、 (略) 在《关于改进当前基本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1979〕中发33号)中明确,勘察设计单位实行企业化试点后,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大小、结构、繁简、工艺复杂程度不同,从总投资中按一定比例提取。
1983年7月,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劳动人事部发布《关于勘察设计单位试行技术经济责任制的若干规定》(计发〔1983〕1022号)明确,“原来实行事业费制度的勘察设计单位……按承担任务的数量、质量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勘察设计费”。1984年4月,原国家计委发出《关于颁发试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工程设计收费“根据各行业设计单位的综合设计能力和以事业费制度的支出水平为基础进行计算”,“以实物定额收费办法为主,根据行业特点,分别以生产能力和实物工程量为单位计算。只有对目前没有条件编制定额的部分,才辅以按工日和按单项工程概算为基础计算的收费标准”。当时的民用建筑设计收费定额,按工程等级分类(特、1…5)和建筑面积划分。
2002年1月,为贯彻落实《 (略) 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101号),调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规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行为,原国家计委、建设部印发《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以下简称《标准》),提出工程设计收费根据项目投资的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总投资估算额*元及以上)和市场调节价(总投资估算额*元以下)。实行政府指导价的设计收费,其基准价可上下浮动20%的幅度,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有利于提高建设项目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可以在上浮25%的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 (略) 场调节价的工程设计收费,由发包人和设计人协商确定收费额。
2014年7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放开部分建设项目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573号),随后于2015年2月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明确全面放开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 (略) 场调节价。即,工程设计收费计价规则、收费额等不再由政府有关部门指导,而是由委托双方依据服务成本、 (略) 场供求状况等协商确定。
《标准》的设计计费规则 (略) 政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等各类工程,考虑了不同专业、工程复杂程度、建设规模等因素,兼顾了新改扩和技术改造项目、机电设备专业二次深化设计等其他设计各类情况,具有广泛的适用性。自全面放开工程勘察 (略) 场调节价后,因没有适用参考的收费依据,为维护工 (略) 场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部分勘察设计协会对设计计费方式和计费标准进行了一些探索, (略) 场各相关方参考。如,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在对各地区不同类型的全国百余家建筑设计单位2013年至2015年三个年度建筑设计服务成本要素信息的调查、统计、测算和分析的基础上,组织了多轮次的研讨和论证,形成了建筑设计服务两类成本要素信息,一类是建筑设计服务不同等级工程技术人员的直接人工成本信息,另一类是对应不同额度建安费的设计基本服务成本(含税金)的信息,以《关于建筑设计服务成本要素信息统计分析情况的通报》(中设协字〔2016〕89号)文件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勘察设计协会组织编制了《新疆工程勘察设计计费导则(2022版)》(以下简称《导则》),提出“房屋建筑工程设计计费采取按照建设项目单项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分档定额计费方法计算计费、也可以投资费率(或建筑安装工程费)为参照,采用单位建筑面积方式计费或以工日定额方式计费,具体由发包人与设计人协商确定”。由于以投资费率(或建筑安装工程费)为参照的单位建筑面积计费方式, (略) 政、交通工程、水利、水电等工程类别,也难以兼顾改扩建工程、技术改造项目、不同建造标准等各类情况,因此,《导则》仅针对房屋建筑工程中部分类型的项目,提出了比较宽泛的单价范围。
您针对当前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费按照项目造价收费存在的弊端,提出了按项目的面积取费并根据项目的难易程度设定取费系数的建议,对避免设计单位在财政投资项目设计中抬高项目造价造成资金浪费具有重要的参考借鉴意义。
二、措施与成效
针对您所提具体建议,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已采取了以下措施,并取得一定成效。具体如下:
㈠优化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收费管理
鉴于以投资费率(或建筑安装工程费)为参照的单位建筑面积计费方式存在适用性和项目单价弹性等问题,不便于政府投资项目统一设计费计取标准,因此,我市政府投资项目设计取费主要参照《工程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并下浮一定比例执行。 (略) 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进一步提升勘察设计质量,我局会同发改、财政、市政园林部门于2021年9月3日印发《 (略) 建设局等4家单位 (略) 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号)。该文件主要提出的优化措施,一是分类计费、分档浮动,对部分重要的特殊项目,可按不超过10%上浮;二是强化管理、差别考核, (略) 勘察设计综合评价体系,实行差别化管理,对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设计招投标,考虑竞价因素,竞价幅度为±5%,体现竞价分值权重。同时,加强对项目设计活动的管理,从设计质量、服务水平和投资控制等方面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可对工程设计费予以10%以内的增加或扣减。
㈡强化政府投资项目投资控制
为进一步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投资控制,市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投资控制的通知》(厦发改投资〔2021〕331号),细化重点环节把控措施,要求各指挥部、主管部门切实履行项目管理和投资控制的监督责任,负责对项目提出、前期准备、工程实施及变更、资金使用、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等全过程进行监督,并重点督促项目单位切实履行项目管理和投资控制的主体责任,代建、施工、设计、监理等参建单位严格落实有关规定规范和合同要求,强化项目管理和投资控制各项措施。在多个环节,对项目建设内容、规模、标准、投资等进行审查,对明显超规模、超标准和投资高于正常水平的,督促项目单位进行修改调整,严控建设过程中的工程变更和投资概算调整。
三、今后推动计划
您经深入调研,分析了现行工程设计取费机制存在的短板问题,提出了改进工程设计取费机制的相关意见建议。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认真讨论研究和吸纳借鉴,探索建立健全促进设计优化的激励约束机制,引入成本、投资管控因素,切实控制政府项目投资成本。同时,支持勘察设计协会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十四五”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规划》(建质〔2022〕38号)有关精神,发布行业服务成本信息,探索推进‘人工时’计价模式,引导合理设计取费和设计周期。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张进金
联 系 人:王 毅
联系电话:*
(略) 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4月24日
代光明代表:
《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按面积及难易程度收费的建议》(第0049号)收悉。非常 (略) 工程设计行业的关心和支持,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读转来的建议内容,对照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我国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经历了从国家定价、国 (略) 场调节价的过程。
1979年中共中央、 (略) 在《关于改进当前基本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1979〕中发33号)中明确,勘察设计单位实行企业化试点后,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大小、结构、繁简、工艺复杂程度不同,从总投资中按一定比例提取。
1983年7月,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劳动人事部发布《关于勘察设计单位试行技术经济责任制的若干规定》(计发〔1983〕1022号)明确,“原来实行事业费制度的勘察设计单位……按承担任务的数量、质量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勘察设计费”。1984年4月,原国家计委发出《关于颁发试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工程设计收费“根据各行业设计单位的综合设计能力和以事业费制度的支出水平为基础进行计算”,“以实物定额收费办法为主,根据行业特点,分别以生产能力和实物工程量为单位计算。只有对目前没有条件编制定额的部分,才辅以按工日和按单项工程概算为基础计算的收费标准”。当时的民用建筑设计收费定额,按工程等级分类(特、1…5)和建筑面积划分。
2002年1月,为贯彻落实《 (略) 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101号),调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规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行为,原国家计委、建设部印发《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以下简称《标准》),提出工程设计收费根据项目投资的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总投资估算额*元及以上)和市场调节价(总投资估算额*元以下)。实行政府指导价的设计收费,其基准价可上下浮动20%的幅度,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有利于提高建设项目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可以在上浮25%的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 (略) 场调节价的工程设计收费,由发包人和设计人协商确定收费额。
2014年7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放开部分建设项目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573号),随后于2015年2月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明确全面放开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 (略) 场调节价。即,工程设计收费计价规则、收费额等不再由政府有关部门指导,而是由委托双方依据服务成本、 (略) 场供求状况等协商确定。
《标准》的设计计费规则 (略) 政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等各类工程,考虑了不同专业、工程复杂程度、建设规模等因素,兼顾了新改扩和技术改造项目、机电设备专业二次深化设计等其他设计各类情况,具有广泛的适用性。自全面放开工程勘察 (略) 场调节价后,因没有适用参考的收费依据,为维护工 (略) 场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部分勘察设计协会对设计计费方式和计费标准进行了一些探索, (略) 场各相关方参考。如,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在对各地区不同类型的全国百余家建筑设计单位2013年至2015年三个年度建筑设计服务成本要素信息的调查、统计、测算和分析的基础上,组织了多轮次的研讨和论证,形成了建筑设计服务两类成本要素信息,一类是建筑设计服务不同等级工程技术人员的直接人工成本信息,另一类是对应不同额度建安费的设计基本服务成本(含税金)的信息,以《关于建筑设计服务成本要素信息统计分析情况的通报》(中设协字〔2016〕89号)文件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勘察设计协会组织编制了《新疆工程勘察设计计费导则(2022版)》(以下简称《导则》),提出“房屋建筑工程设计计费采取按照建设项目单项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分档定额计费方法计算计费、也可以投资费率(或建筑安装工程费)为参照,采用单位建筑面积方式计费或以工日定额方式计费,具体由发包人与设计人协商确定”。由于以投资费率(或建筑安装工程费)为参照的单位建筑面积计费方式, (略) 政、交通工程、水利、水电等工程类别,也难以兼顾改扩建工程、技术改造项目、不同建造标准等各类情况,因此,《导则》仅针对房屋建筑工程中部分类型的项目,提出了比较宽泛的单价范围。
您针对当前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费按照项目造价收费存在的弊端,提出了按项目的面积取费并根据项目的难易程度设定取费系数的建议,对避免设计单位在财政投资项目设计中抬高项目造价造成资金浪费具有重要的参考借鉴意义。
二、措施与成效
针对您所提具体建议,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已采取了以下措施,并取得一定成效。具体如下:
㈠优化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收费管理
鉴于以投资费率(或建筑安装工程费)为参照的单位建筑面积计费方式存在适用性和项目单价弹性等问题,不便于政府投资项目统一设计费计取标准,因此,我市政府投资项目设计取费主要参照《工程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并下浮一定比例执行。 (略) 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进一步提升勘察设计质量,我局会同发改、财政、市政园林部门于2021年9月3日印发《 (略) 建设局等4家单位 (略) 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号)。该文件主要提出的优化措施,一是分类计费、分档浮动,对部分重要的特殊项目,可按不超过10%上浮;二是强化管理、差别考核, (略) 勘察设计综合评价体系,实行差别化管理,对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设计招投标,考虑竞价因素,竞价幅度为±5%,体现竞价分值权重。同时,加强对项目设计活动的管理,从设计质量、服务水平和投资控制等方面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可对工程设计费予以10%以内的增加或扣减。
㈡强化政府投资项目投资控制
为进一步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投资控制,市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投资控制的通知》(厦发改投资〔2021〕331号),细化重点环节把控措施,要求各指挥部、主管部门切实履行项目管理和投资控制的监督责任,负责对项目提出、前期准备、工程实施及变更、资金使用、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等全过程进行监督,并重点督促项目单位切实履行项目管理和投资控制的主体责任,代建、施工、设计、监理等参建单位严格落实有关规定规范和合同要求,强化项目管理和投资控制各项措施。在多个环节,对项目建设内容、规模、标准、投资等进行审查,对明显超规模、超标准和投资高于正常水平的,督促项目单位进行修改调整,严控建设过程中的工程变更和投资概算调整。
三、今后推动计划
您经深入调研,分析了现行工程设计取费机制存在的短板问题,提出了改进工程设计取费机制的相关意见建议。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认真讨论研究和吸纳借鉴,探索建立健全促进设计优化的激励约束机制,引入成本、投资管控因素,切实控制政府项目投资成本。同时,支持勘察设计协会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十四五”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规划》(建质〔2022〕38号)有关精神,发布行业服务成本信息,探索推进‘人工时’计价模式,引导合理设计取费和设计周期。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张进金
联 系 人:王 毅
联系电话:*
(略) 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