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申报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代表性项目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文化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及《 (略) 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相关规定,为了做好垫江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我委拟开展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未列入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符合以下条件均可申报。
(一)符合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定义,是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
1. 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
2. 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
3. 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
4. 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
5. 传统体育和游艺;
6. 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
(二)推荐申报项目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根本要求;
2. 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学、艺术和科学价值;
3. 具有在一定群体中世代传承的特点;
4. 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三)制定切实可行的五年保护计划。
二、申报程序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垫江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申请,并填写《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书》;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具备申报条件的项目进行筛选、论证、评审,提出入选名单。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内容充实准确、简明扼要、重点突出;项目申报书纸质件一式6份,用A4纸印制;电子文本用Word格式。
四、申报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0日
地 址: (略) 垫江县桂阳街道桂西大道南段208号县级机关综合办公楼(三)522室垫江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县文物保护中心)。
联系人:王海科
电 话:*,*。
邮 箱:*@*q.com
五、公示公布
经评审入选的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将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附件: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书
垫江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3年3月8日
附件
项目代码:
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书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保护单位:
主管部门:
垫江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印制
二〇二三年二月
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
(一)封面及表格中“项目类别”“项目代码”按以下标准填写:
民间文学(Ⅰ),传统音乐(Ⅱ),传统舞蹈(Ⅲ),传统戏剧(Ⅳ),曲艺(Ⅴ),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Ⅵ),传统美术(Ⅶ),传统技艺(Ⅷ),传统医药(Ⅸ),民俗(Ⅹ)。
(二)此申报书表格各项栏目以仿宋GB_2312小四字号填写。
(三)表格一律用电脑填写,准确无误,不得弄虚作假或复制。凡填写内容不实、有虚假成分者,一经发现,取消其申报资格。
一、项目简介
(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地理位置、历史沿革、主要价值和影响(字数600—800字),做到文字简练,叙述清楚,准确无误) |
二、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
申报地区 | (具体到镇\乡) | 涉及民族 | (如涉及多个民族,填写主要民族) | |
所 在 区 域 及 其 地 理 环 境 | ||||
分 布 区 域 | (基本信息应有具体的镇乡概念) | |||
历 史 渊 源 | (项目传承历史应至少追溯至百年) | |||
基 本 内 容 | (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和具体表现形态等) | |||
主 要 特 征 | ||||
重 要 价 值 | ||||
存 续 状 况 | ||||
相 关 制 品 及 其 作 品 | ||||
传 承 谱 系 | (填写项目的清晰的传承脉络并延续至当代主要传承人) | |||
主 要 传 承 人 (群体) | (填写该项目当代主要传承人或传承群体,如人员、群体较多可只填写代表性传承人) | |||
代 表 性 图 片 一 | (反映项目价值和特点的500万像素以上6寸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价值、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产品或剧(节)目照片) (照片)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 | |||
代 表 性 图 片 二 | (反映项目价值和特点的500万像素以上6寸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价值、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产品或剧(节)目照片) (照片)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 | |||
代 表 性 图 片 三 | (反映项目价值和特点的500万像素以上6寸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价值、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产品或剧(节)目照片) (照片)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 | |||
代 表 性 图 片 四 | (反映项目价值和特点的500万像素以上6寸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价值、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产品或剧(节)目照片) (照片)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 | |||
代 表 性 图 片 五 | (反映项目价值和特点的500万像素以上6寸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价值、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产品或剧(节)目照片) (照片)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 | |||
代 表 性 图 片 六 | (反映项目价值和特点的500万像素以上6寸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价值、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产品或剧(节)目照片) (照片)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 | |||
代 表 性 图 片 七 | (反映项目价值和特点的500万像素以上6寸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价值、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产品或剧(节)目照片) (照片)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 | |||
代 表 性 图 片 八 | (反映项目价值和特点的500万像素以上6寸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价值、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产品或剧(节)目照片) (照片)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 | |||
代 表 性 图 片 九 | (反映项目价值和特点的500万像素以上6寸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价值、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产品或剧(节)目照片) (照片)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 | |||
代 表 性 图 片 十 | (反映项目价值和特点的500万像素以上6寸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价值、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产品或剧(节)目照片) (照片)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 |
三、项目保护单位
建议 保护单位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
法人类型 | ○企业法人 ○社会团体法人 ○事业单位法人 ○其它 (在对应○插入“●”) | ||
通讯地址 | 邮 编 | ||
保护工作专门负责人 | 职 务 | ||
电 话 | (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 电子邮箱 | |
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证明 | (请粘贴复印件) | ||
保护单位有能力承担保护职责的说明 | (有哪些县级代表性传承人(姓名、级别);有多少项目代表性资料、实物;有哪些人员专职从事项目保护工作;有多大规模的场所用以开展传承传播活动;有多少自有资金可以支持传承传播活动) | ||
保护单位 承诺 | 我单位承诺: 我单位申请作为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承诺如实填报所有申报材料,自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保护单位职责并同意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无偿使用申报材料进行宣传、推广。 盖章: 年 月 日 | ||
传承人 (群体) 同意申报及参与 保护工作 声明书 | 我们作为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主要传承人(群体),同意申报垫江县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并同意(建议保护单位名称)作为项目保护单位。愿意共同参与该项目的申报与保护工作。 签字或盖章(个人请签名并填写单位或住址;单位、群体请盖章): 年 月 日 |
四、项目保护计划
已采取的保护措施与实现的保护成效 | (包括已经采取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其他各种保护措施和实施方案) | ||||||||||
五年保护计划主要内容 | (包括确认、建档、保存、保护、传承、传播、研究等内容) | ||||||||||
保护内容 | |||||||||||
五 年 计 划 | 时 间 | 保护措施 | 预期目标 | ||||||||
保障措施 | |||||||||||
经费预算及 其依据说明 | 经费预算(万元 ) | 依据说明 | 资金来源(万元) | ||||||||
自筹 | 地方补助 | 拟 申请 县级补助 | |||||||||
备注 | (如有在各栏目中未纳入的其它重要内容,请在此处填写) |
五、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意见
县级专家评审委员会评议意见 | (县级专家评审委员会对该项目价值、代表性、保护单位资质与能力、保护计划的科学性与可行性的有针对性的描述,是否建议列入区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专家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
县级专家评审委员会名单 | 姓名 | 年龄 | 专业 | 职称 | 单位 | 联系电话 | 签字 |
六、县文化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县文化主管部门会对该项目保护单位代表性及能力、保护计划的科学性与可行性、相关传承人(群体)参与的广泛性的及是否列入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