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7月11日-2024年7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
通讯地址: (略) 行政审批局二楼投资项目审批科
邮编:*
项目名称 | (略) 年产*吨NMP和*吨2P及各*吨NVP和PVP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西信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
建设单位 |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西 (略) |
建设项目概况(摘自环评报告) |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规模:在企业原产能基础上增加年产*吨NMP、*吨α-p(即2P)、*吨NVP、*吨PVP的产能。 建设内容:NMP废液回收车间1、NMP废液回收车间2、PVP聚合干燥车间、NVP合成分离车间、*炔净化间、*炔发生间等主体工程;原料成品储罐区、液氨储罐区、电石库等贮运工程,公用工程楼、研发楼、五金仓库等辅助工程;供排水、供电等公用工程,废水、废气、噪声、固废治理设施及事故应急池等环保工程。 生产工艺:以NMP废液为原料,经一塔脱水、二塔脱水、成品精制、冷凝等工序生产N-*基吡咯烷酮产品;以1,4-*二醇、液氨等为原料,经脱氢反应、气液分离、脱轻、脱重、胺化反应、脱氨、一塔脱水、二塔脱水、成品精制、冷凝等工序生产α-吡咯烷酮产品;以电石、水、次氯酸钠、氢氧化钠等为原料,经*炔反应、净化、储存、压缩等工序生产自用*炔;以自产α-吡咯烷酮、*炔等为原料,经催化剂制备、NVP反应、冷却分离、精馏、聚合、喷雾干燥等工序生产NVP和PVP产品。 劳动制度:项目劳动定员46人,年生产时间为300天,采用三班制,每班8小时,每天生产24小时。 投资估算: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环保投资比例0.42%。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摘自环评报告) | (一)施工期 本项目位于江西信丰高新技术产业 (略) ,施工期环境影响基本限于厂内。通过加强施工工地监督管理,采取围挡、遮挡、挡板、 (略) ,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采用加盖篷布的运输车辆,控制施工扬尘影响。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工业 (略) ,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内的降尘等。 选用低噪声设备和施工方式,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夜间施工量。 施工建筑垃圾均应合理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建筑垃圾会同废弃土石方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 (略) 、填坑,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及影响 (二)营运期 1:废气防治措施及影响 生产废气主要包括精馏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焚烧炉烟气、锅炉烟气、干燥废气及未收集到的无组织废气等。 精馏废气:污染物主要为TVOC、NH3、NMP,精馏废气通过一级水喷淋处理,经处理的精馏废气与脱胺精馏废气一并依托中能信丰年产*吨NMP及*吨GBL及*吨2P扩建项目焚烧炉焚烧处理。 污水处理站恶臭废气:污染物主要为NH3、H2S,污水处理站采用“加盖+导气管”的方式减少无组织恶臭气体的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废气依托中能信丰年产*吨NMP及*吨GBL及*吨2P扩建项目焚烧炉焚烧处理。 焚烧炉烟气:污染物主要为NOx、CO、SO2、颗粒物、TVOC、NH3、NMP,通过1套“SNCR+SCR+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净化后的废气通过1根35米高排气筒排放。外排TVOC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颗粒物、SO2、NOx、CO须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2020),NH3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NMP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锅炉烟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SO2、NOx,通过1根26.6米高排气筒排放。外排颗粒物、SO2、NOx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4)要求。 干燥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通过水喷淋处理后由1根28.6米高排气筒排放。外排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 无组织废气:通过污水处理站加盖、所有液体物料采用管道输送、加强通风、增加绿化等减少无组织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NH3、H2S、NMP、TVOC胺等周界外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 2:废水防治措施及影响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循环冷却废水、废气喷淋废水、地面冲洗废水、软水制备废水、实验室废水以及生活污水8类。项目废水排放量为219.82m3/d,其中生产废水159.89m3/d,设备清洗废水0.76m3/d,循环冷却排水13.6m3/d,废气喷淋废水12m3/d,地面冲洗废水3.65m3/d,软水制备废水23.2m3/d,实验室废水1.2m3/d,生活污水5.52m3/d。 生产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废气喷淋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实验室废水:生产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废气喷淋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实验室废水均送入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采用芬顿+折点加氯+UASB+好氧+沉淀+中间回流池+硝化与反硝化池+一级AO+沉淀+二级AO+物化沉淀池处理工艺,处理后废水须满足江西信丰高新技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接管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严者标准后排入江西信丰高新技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处理,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最终排入桃江。 循环冷却排水:通过企业总排口排入江西信丰高新技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处理,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最终排入桃江。 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废水须满足江西信丰高新技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接管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严者标准后排入江西信丰高新技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处理,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最终排入桃江。 3:噪声防治措施及影响 项目主要噪声设备有真空机组、*炔压缩机、引风机、各类泵等机械噪音,其等效声级值在82.5-95dB(A)之间。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及影响 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有焚烧残渣、布袋收集的粉尘、检修废弃物、废矿物油、生产产生的废催化剂、废布袋、实验室废液、危化品废包装袋/桶等共计8类,均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拟在五金仓库内设置1间有效库容21m3的危废暂存间,可满足7个月危险废物的暂存,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采用三布五涂工艺铺设防腐防渗膜。 一般工业固废:一般固体废物有电石渣、非危化品原辅料废包装袋、制氮过程废分子筛、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板框压滤机滤布、废离子交换树脂等6类。电石渣外售综合利用,非危化品原辅料废包装袋定期交由厂家回收,制氮过程废分子筛由分子筛提供厂家回收再生,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板框压滤机滤布、废离子交换树脂厂内收集后均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理。拟在五金仓库内设置1间有效库容1275m3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可满足1个月一般固体废物的暂存,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要求采用混凝土进行硬化处理。 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影响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 源头控制:对产生的废物进行合理的综合利用和治理,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防止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分区防控:NMP废液回收车间1、NMP废液回收车间2、PVP聚合干燥车间、NVP合成分离车间、*炔净化间、*炔发生间、危废暂存间、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化学品仓库、实验室、喷淋吸收塔区域、原料成品储罐区(依托现有)、液氨储罐区(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等设为重点防渗区,地面采用粘土铺地并采用三布五涂工艺防腐防渗,防渗系数≤10-7cm/s。电石库、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锅炉房、在线设备房、化粪池等设为一般防渗区,采用粘土铺地,再在上层铺设水泥进行硬化,要求渗透系数≤10-7cm/s。公用工程楼、研发楼、五金仓库、柴油发电机房等设为简单防渗区,采用水泥硬化处理。 污染监控:加强区域地下水跟踪监测和管理,建立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设置3个地下水监测点,监测因子为氨氮、耗氧量等。设置2个土壤监测点,监测因子为氨氮等。 应急响应:一旦发生污染事故,及时采取措施,将地下水污染风险和危害降至最低。 |
公众参与情况(摘自环评报告) | 2023年7月27日~8月日在 (略) 网站上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2023年9月7日~20日在 (略) 网站上以及项目周边的高丘村、中端村、星村村、园区管委会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2023年9月18日及19日在江西日报进行了登报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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