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莎车县文化润疆(历史文化资料收集)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 (略) 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5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SSCX-ZHZT(CS)2024-01
项目名称:莎车县文化润疆(历史文化资料收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莎车县文化润疆(历史文化资料收集)采购项目一标段《莎车县志(1991-2020)》资料总纂、评审、出版印刷;
预算金额(元):*
单位:套
简要规格描述:《莎车县志(1991-2020)》资料总纂、完成评议审定、修改完善、通过各级审读、评审、全志终审定稿、设计、排版、印刷、装帧服务、CIP备案服务。
备注:
标项名称: 莎车县文化润疆(历史文化资料收集)采购项目二标段《莎车县扶贫志》材料收集审查、编纂统稿、评审;
预算金额(元):*
单位:套
简要规格描述:《莎车县扶贫志》资料收集、编纂完成初稿、完成评议审定、修改完善、通过各级审读、全志终审定稿服务;
备注:
标项名称: 莎车县文化润疆(历史文化资料收集)采购项目三标段《莎车年鉴(2020-2022)》合订本审读修改设计印刷;《莎车年鉴(2023)》审读修改出版设计印刷;《莎车年鉴(2024)》审读修改出版设计印刷。
预算金额(元):*
单位:套
简要规格描述:《莎车年鉴(2020-2022)》合订本审读修改设计印刷出版服务、《莎车年鉴(2023)》审读修改出版设计印刷服务、《莎车年鉴(2024)》审读修改出版设计印刷服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2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及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投标具备法人身份证及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
4、被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缴纳连续近四个月的社保证明(单位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法定代表人提供本单位社保缴费凭证;
5、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 中国 (略) 、 (略) 、国家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自 本公告发出之时起尚在处罚期内的或限制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不得参与)需 (略) 站截屏(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2023 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与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略) 近三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与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税务部门出具的连续近四个月的完税证明(零申报需加盖税务机关章)及投标截止日内无拖欠税收证明(无拖欠税收证明需加盖税务机关章);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投标单位(供应商)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承诺书》;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2】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及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投标具备法人身份证及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 4、被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缴纳连续近四个月的社保证明(单位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法定代表人提供本单位社保缴费凭证; 5、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 中国 (略) 、 (略) 、国家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自 本公告发出之时起尚在处罚期内的或限制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不得参与)需 (略) 站截屏(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2023 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与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略) 近三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与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税务部门出具的连续近四个月的完税证明(零申报需加盖税务机关章)及投标截止日内无拖欠税收证明(无拖欠税收证明需加盖税务机关章);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投标单位(供应商)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承诺书》;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3】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及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投标具备法人身份证及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
4、被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缴纳连续近四个月的社保证明(单位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法定代表人提供本单位社保缴费凭证;
5、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 中国 (略) 、 (略) 、国家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自 本公告发出之时起尚在处罚期内的或限制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不得参与)需 (略) 站截屏(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2023 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与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略) 近三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与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税务部门出具的连续近四个月的完税证明(零申报需加盖税务机关章)及投标截止日内无拖欠税收证明(无拖欠税收证明需加盖税务机关章);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投标单位(供应商)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承诺书》;
10、三标段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发行许可证》;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3日至2024年04月12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线上
方式: (略) 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5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4月15日 16:0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http://**,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文件获取须知:
(1) (略) 已注册供应商可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2) (略) 址:http://**;
(3)操作方法: (略) →【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通过项目区划或项目编号搜索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获取采购文件信息填写页面,按要求规范填写信息(其中带“*”项为必填项)并提交;
(4)如有操作性问题,请咨询政采云在线客服,咨询电话:*。
2.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必须自主通过新疆CA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 (略) 可使用的CA设备,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CA,可与新疆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
3.本 (略) 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4.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 (略) 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 (略) (http://www.ccgp-http://**/)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6.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为了保证开评标顺利进行,政采云线上开标功能完全实现,供应商开标所使用的电脑设备须具有视频及语音功能。
7.投标保证金缴纳及确认时间: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标项号+投标保证金。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
8.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政 (略) 超供应商服务二群:*(如已加入1-20群,无需重复加入),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莎车县委办公室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莎车 (略) 28号
联系方式:09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智和 (略)
地 址:喀什地区莎车县绿地八方城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阿曼古丽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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