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闽文旅规文〔2022〕7号)文件要求,我局按照审批备案流程,通过材料初审和现场勘验,决定对符合条件的1所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13日(七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将有关意见以书面、电话或电子邮件 (略) 场管理股或文化艺术股反映。
通讯地址:泰宁县杉城镇状元街14号 邮编:(略)
联系电话:0598-(略)
邮箱:*@*63.com
泰宁县文 (略)
2025年1月3日
泰宁县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登记表
申请单位名称 | 地址 | 培训内容 | 审核意见 |
泰宁县神墨教育 (略) | 福建省泰宁县杉 (略) (略) B3层301 | 美术、其他艺术类 | 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