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党校( (略) )设施设备日常检测维修项目(零小设施设备维修)二次(项目编号:TY2024WB-GK150),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公示如下:
包件号 | 包件名称 | 中标候选人 | |
1 | 党校( (略) )设施设备日常检测维修项目(零小设施设备维修)二次 | 第一名 | 新疆 (略) |
第二名 | 乌鲁木齐 (略) | ||
第三名 | 新疆立宇 (略) |
1、公示期自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8月23日止。
2、在公示期间,所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
3、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乌 (略) 党校( (略) )
地址: (略) 新 (略) 199号
邮编:*
联系人:李强
电话:0991-*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 (略)
联 系 人:蔡子彤
联 系 电 话:0991-*
通 信 地 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 (略) 643号
邮 编:*
4、异议人提起异议须提交异议函,异议函件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及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4)异议请求及主张。
(5)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6)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申请)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它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新疆 (略)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