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栏
根据 (略) 《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 (略) (略) 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上述规定通知了案件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现将本次司 (略) (略) 公示。
垫江县桂 (略) 4号501
拍卖公告
(略) 第三 (略) 将于2025年2月1日10:00 至2025年2月2日10:00(延时的除外) (略) 第三 (略) (略) (略) (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垫江县桂 (略) 4号501
标的情况: 标的物位于垫江县桂 (略) 4号501,所在建筑物共8层,每层2户,楼梯房,约建成于1997年,砖混结构,标的物位于第5层,建筑面积为125.54㎡,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房屋用途为住宅,产权证号为房权证305字第(略)号、垫国用(2003)字第0102号。
特别说明:(1)本次拍卖标的物有抵押,已查封,现被执行人自住,无优先购买权人;(2)拍卖成交后其相关手续由 (略) 裁定书到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自行办理,请竞买人注意;(3)标的物欠费具体情况以实际交付之日为准,请竞买人自行了解,若后续存在欠费,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4)标的物拍卖成交 (略) 负责交付房屋。如有人居住, (略) 一定的交付时间。
标的物以现场实际状况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价:31.(略)元,起拍价:28.(略)元,保证金:2.(略)元,增价幅度:1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 (略) 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 (略) 安排)。联系电话:400-(略)。
二、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三、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四、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五、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买卖双方按照国家规定自行承担应缴纳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物管、水、电、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六、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 (略) 联系。
八、需办理授权委托他人报名参与竞买或需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在拍卖竞价程序 (略) 提交登记手续。登记手续应于竞价程序开始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 (略) 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拍卖成交后10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第三 (略) ;开户行:建行涪陵渝涪支行;账号:(略)(略))。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将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将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 (略) 400-(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监督电话:023-(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78号;
(略) (略) (略) 监督电话:023-(略);
(略) (略) 督察室监督电话:023-(略);
(略) 第三 (略)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