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 (略) *** 台实施围墙电子围栏及门禁系统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 *** 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21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 :TQZBHT-2022-14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 (略) *** 台实施围墙电子围栏及门禁系统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 .25
最高限价(元): *** .25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 (略) *** 台实施围墙电子围栏及门禁系统工程项目
预算金额(元): *** .25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实施围墙电子围栏及门禁系统工程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具体时间以与 *** 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略)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 (略)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 (略)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提供经年审合格“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委托代理人提供本单位人员近三个月(2022年4月至6月) (略) 保证明(新成立 (略) ,按实际发生提供);
(4)提供2022年税务机关出具近三个月(2022年4月至6月)的完税证明(新成立 (略) ,按实际发生提供);
(5)近三年如在“信用中国(www.credi ***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略) 罚期内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 *** )”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 (略) 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开标现场查询核实);
(6)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7)投标保证金: *** 元整( *** 仟 *** 佰元整)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08日至2022年07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 *** 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 *** 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7月21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应于2022年07月21日 11:00(北京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投标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7月21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天麒工程项目 (略) (和 (略) (略)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 (略) 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平台https:/ *** 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4、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 (略) (略) (https:/ *** )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 ***
5、 (略) 、工 (略)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 (略) ), (略) 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 (略) 、 (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略) 联企业[2011] (略) )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政府采购政策。 《 (略) 发展改革委 (略) (略)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 (略) 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 (略) 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 (略) 九一六二九台
地 址:和田地区洛浦县洛浦镇塔 (略)
联系方式:0903-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天麒工程项目 (略)
地 址:新疆和田地区和 (略) (略)
联系方式:0903-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翟彦飞
电 话:09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