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类资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凉山州住房和 (略) 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受理、审查、核验,现将审批决定予以通告。
本通告中凡新办、升级建筑业企业在取得企业资质证书六个月之内,必须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完善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应条件,方可从事相关业务活动;超过六个月未办理的,将对其资质重新进行审核。
证书领取需携带以下材料:
1、受理通知单原件;
2、企业法人授权书或者单位介绍信;
3、领取人身份证原件;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5、原资质证书(或燃气经营许可证)的正、副本原件全套(交件时已交回的除外,新办企业除外)。
序号 | 单位名称 | 企业注册登记地址 | 企业法定代表人 | 申请事项 | 有效期 | 审查意见 | 备注(不同意的理由) |
1 | 越西协鑫久 (略) | 越西县越城镇河东村 | 任义 | 首次申请管道燃气经营许可证 | 2024年12月16日至2029年12月16日 | 批准 | |
2 | (略) | (略) (略) 257号 | 陈浩 | 申请延续管道燃气(瓶组供气)经营许可证 | 2024年12月16日至2029年12月16日 | 批准 | |
3 | 雷波 (略)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雷波县金沙镇 (略) 一组 | 程新诗 | 首次申请管道燃气经营许可证 | 2024年12月16日至2029年12月16日 | 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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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住房和 (略)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