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金山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特许经营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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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采购意向: | 贺兰县水务局2023年11(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 |
采购单位 | 贺兰县水务局 |
采购项目名称 | 贺兰县金山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特许经营项目 |
预算金额 | 19052.*万元(人民币) |
采购品目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采购需求情况 | 1、项目概况及目标:为更好的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委、政府相关文件精神,以优化贺兰中型灌区水土资源配置、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推广先进灌排技术、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强科技服务和建后管护,有效提高耕地地力和质量,彻底解决“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农业综合水价改革机制为核心,以“管道化的水网+智能化的信息网+全生命周期的服务网”为主要内容,坚持“整体规划、统一设计、分步推进、示范引领,先建机制、后建工程,政企联动、群众参与”的建设思路,计划采取特许经营模式实施贺兰县金山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简称“本项目”》。 2、项目类型:新建项目 3、运作模式:新建-运营-移交(BOT) 4、合作期:新建项目特许经营期限设置为3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8年。 5、特许经营范围:金山机井片区、贺兰林场片区、葡萄长廊片区总共10.02万亩。 6、本项目具体运作流程及要点:(1)本项目由贺兰县政府授权县水务局作为实施机构,负责本项目的组织实施,实施机构以公开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2)由中标特 (略) ;(3)中标特许经营者在约 (略) ,项目公司成立后, (略) 正式签订特许经营协议, (略) 特许经营权;(4)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负责项目范围内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工作;(5)项目公司可根据特许经营协议通过向灌区种植户收取灌溉水费,以此收回其投资成本、建设成本、经营成本并获取合理的回报;(6)水务局根据绩 (略) 进行考核,依据考核结果 (略) 履约保函;(7)运营期结束后,项目公司应将项目设施无偿、完好、无债务、不设定担保地移交给实施机构或县政府指定机构。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4-01 | 是否适宜中小企业 采购预算预留 | 否 | 预留方式 | 预留比例(%) | 备注 | 需求附件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