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拍卖公告
(略) 将于2023年4月7日10时至2023年4月1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http://**)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普陀区凯旋北路1874 号等地下 1、1-2层集贸房地产,建筑面积1699.47 平方米,房地产权证号:沪(2017)普字不动产权第*号;房屋类型:商场;竣工日期:2016年;总层数:16;核准日期:2017-11-27;所有权来源: 新建。
土地坐落:凯旋北路1874号等;土地宗地号:普陀区长风新村街道128街坊20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住宅用地;使用期限:2005年4月25日至2075年4月24日。
评估价:5634万元
起拍价:3943.8万元;保证金:400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23年4月7日10时至2023年4月10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有竞买人出价的(以系统接受竞价时间为准),则自最新出价时点拍卖活动顺延5分钟。
四、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有 (略) 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 (略) 咨询并预约看样,看样由拍卖辅助机构现场陪同。
五、特别提醒:
1、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及时按照拍卖公告的要求支付剩余价款后十日 (略) 提交, (略) 在审查确认后依法制作拍卖成交裁定书。
2、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根据该房产于相关不动产管理中心产权管理附件内容
(1)、自持
(2)、根据《 (略) 人民政府 (略) 规划国土资源局制订的 (略) 经营性用地出让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沪府办[2017]19号),除应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移交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的物业外,该项目配套商业物业应按出让年限整体持有。
(3)、在该地块建筑房地产初始登记前,以房屋土地权属调查报告(建筑面积测算)为基础,明确具体注记部位和面积。
(4)、凯旋北路1874号等另有门牌凯旋北路1876、1878、1872弄6、8、10、14号。
六、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4月1日前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该公 (略) 反馈。
七、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 (略) 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或流拍后,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解冻、退回;本标的买受人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 (略) 指定账户。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于2023年4月20日16:00时前以买受人( (略) 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开户行:农行上海湖北路支行,账号:*6367), (略) 递交缴款凭证。
八、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九、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将在网络拍卖平台上公示。
十、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 (略) 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在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在辅助机构的陪同下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 (略) 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燃气、有线、通讯费、排污费、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及所有滞纳金均由买受人支付。未明确缴纳义务人的税费亦全部由买受人支付。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十一、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或有其他事宜,请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咨询。
委托代理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联合竞买人应于2023年4月1日11时前通过拍卖辅 (略) 递交书面申请及身份证明, (略) 办理相关手续, (略) 确认后方可参拍。
十二、本案另有无法通知的利害关系人,自本公示满5日,视为已通知。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拍卖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拍卖辅助机构: (略)
咨询电话:*应先生021-*陈女士(辅助机构)
联系地址: (略) 长宁区延安西路1249号
举报监督电话:021-*-13033
(略)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