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综合行政执法装备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241PE(略) | ||
项目地址: | (略) | ||
项目概况: | 根据项目需要,遴选采购执法过程类、测量侦检类及危险化学品监管类设备若干,探索提升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存储仓库、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涉爆粉尘场所等场景下执法人员对高科技装备运用的能力。 | ||
公告名称: | 综合行政执法装备采购项目 | ||
公告发布媒体 | (略) | ||
公告信息: | None | ||
采购单位名称: | (略) 公共安 (略) | ||
交货期(天): | 15 | ||
交货期说明: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 | ||
招标/采购范围: | 本次采购需求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防爆对讲机10台; 2.执法装备箱10个; 3.防爆执法记录仪45台; 4.红外相机7台; 5.激光测距仪10台; 6.多功能气体检测仪5部; 7.接地电阻测试仪2部; 8.手持式危险液体安全检测仪2部。 | ||
资格条件: |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略) 的分支机构包括分/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以分支机构响应的, (略) 和分支机构营 (略) 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授 (略) 和分支机构公章)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得转包、违法分包。(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 3.不得与采购人存在违背商业惯例的非诚信行为、经济纠纷、相关诉讼等情况,潜在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的相关负责人存在上述情况的,采购人有拒绝其响应的权利。(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理解同意并完全遵从本项目询价单及所有附件中的全部要求。(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http://**.cn)中“信用服务”栏 (略) (略) (略) 站截图) 6.未 (略) 集团“黑名单”供应商, (略) (略) (http://**:8081/#/)公示的“黑名单”为准。(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资料) | ||
联系人: | 薛红帅 | ||
联系电话: |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