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保验收
锡盟金星钢结构有限公司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发布时间:2024-04-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第53 号令)、水利部印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对生产建设单位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做了具体规定和要求。锡林郭勒 (略) 于2024年4月15日组织召开锡 (略) 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验收组认为锡 (略) 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建设单位:锡林郭勒 (略)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内蒙古广栎工程 (略)
监测单位:内蒙古禹晟水电水利 (略)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 (略)
备注:
- 附件1:监测总结报告 - 副本.pdf
- 附件2:验收报告1 - 副本.pdf
- 附件3:验收鉴定书 - 副本.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