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 (略) 工艺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7日-2023年5月23日(5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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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工艺品生产项目 | (略) 环翠区桥头镇孟家庄村裕桥路 | (略) | 威海 (略) | (略) (略) 环翠区桥头镇孟家庄村裕桥路, (略) (略) 已建成厂房建设工艺品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年可生产双支内盒32000套,双支外盒32000套,骨灰盒15000套。项目总投资100万,环保投资30万。占地面积720m2,建筑面积2160m2,项目新增劳动人员8人,生产实行一班制,每班工作时间为8h,年工作300d。 | 项目运行过程中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废水、噪声、固废。 1、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刷胶、喷漆、晾干工序产生有机废气,危废库产生少量有机废气,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设备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1排放;机加工、砂光产生的粉尘,粉尘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2排放。在污染物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水帘柜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因此,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产生量为96t/a。主要污染物为CODcr、氨氮等。CODcr、氨氮产生浓度分别为450mg/L、40mg/L,CODcr产生量为0.043t/a,氨氮产生量为0.004t/a,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废水经堆肥后用于周边农田。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雕刻机、打砂机、切割机、倒角机、喷漆房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源强约为75dB(A),为非稳态噪声,在合理布局的基础上进行基础减震,再经墙壁阻隔、吸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下脚料/木屑、收集粉尘、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废,废桶(包含废油漆桶、废稀释剂桶、废固化剂桶及废白乳胶桶)、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水帘柜废液等危险废物。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危废库,危 (略) 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