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保部2017年11月20日发布的《建设项目竣工环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国环规环评2017] 4号) 中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应 (略) 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
1、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
2、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计前,公开调法的起止日期。因此,我公司按照该要求对“ (略) (略) 建设项目”作出以下公示:
(1)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时间和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日期
环保设施竣工时间: 2024年12月14日。
调试时间: 2024年12月14日~2024年12月20日
(2) 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
(3)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 (略) (略) 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地点: (略) (略) 新韩西街18号
联系人: 魏院长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