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清流县金 (略) 申请,我单位现将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特勤消防站及附属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的具体内容公示如下。在公示期间,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审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反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
一、公示的主要内容
该项目按《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号文)要求执行建设,具体内容如下:
(1)项目占地面积14827㎡,总建筑面积4225.13㎡,其中:消防大楼占地面积1623.27㎡,建筑面积3942.71㎡,包括消防车库、通信室、体能训练室等业务用房及会议室、公众消防宣传教育用房、干部备勤室等业务附属用房;辅助用房占地面积247.64㎡,建筑面积247.64㎡;门卫建筑面积34.78㎡;训练塔占地面积45.3㎡,计容面积317.1㎡。
(2)特勤站场地包括室外训练场、道路、护坡等共计占地12876.29㎡。3)特勤站的装备包括消防用车、灭火器材、灭火药剂、训练器材等。
二、公示期限
2024年1月18日-2022年1月24日
三、反馈方式
1.来信来访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水南街378号,永顺办公综合楼
单位:清流县自然资源局
邮编:*
2.联系电话
0598-*
附图:区位图、总平面图
清流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