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单位、企业: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要求,定于2024年12月5日,对2024年度申报建设工程中级职称评审的人员进行业务答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范围
凡申报评审2024年度建设工程中级职称的人员均须参加业务答辩(答辩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答辩方式
采取面试答辩的方式,由评委会专家根据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现场提问进行答辩,时间不超过10分钟。
三、答辩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2月5日13:00。(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提前30分钟入场,分组安排见附件)
地点: (略) 铂丽斯国际大酒店。
地址: (略) (略) (略) 19号。
注意事项:答辩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12:30之前在 (略) 铂丽斯国际大酒店三楼锦绣厅报到并候场,答辩开始后不再允许进入考点,迟到人员直接取消答辩资格。
四、组织工作
1.答辩是评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答辩成绩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各呈报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及时将日程安排和有关要求通知参加答辩的人员,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各相关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落实好答辩人员名单。参加答辩人员认真对照答辩安排表信息,如有问题,请于11月29日 17:00 前 (略) (略) 执业资格管理科(联系电话:0631-#)。无故未参加答辩者、未在规定时间到达会场者、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丢失的可携带临时身份证、护照、二代医保卡、居住证)者视为放弃评审资格。根据年度评审工作计划,答辩工作按照日程安排集中进行,原则上不作调整、不安排补考。
3.参加答辩人员应认真对照答辩安排表信息,记住本人编号,按照通知要求准时到达答辩地点。
附件:1.《2024年建设工程答辩安排表》2024年建设工程答辩安排表.xls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