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综 (略) 管理委员会
冬季清雪非政府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冬季清雪非政府采购
采购方式:询价比价
采购需求:
(一) (略) 域。管委综 (略) 、行政卡口通道 (略) 域、区内主次干道 (略) 域
(二)清雪标准。按照“监管卡口优先、主次干道优先”原则开展清雪作业, (略) 面无较大漏段、无堆积积雪、无成片残冰的标准;卡口通道、周边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等不能使用机械清雪的重点部位,要通过及时组织人工清理 (略) 上下班人员正常通行。
(三)作业要求
1.小到中雪。白天降雪,视雪量及交通状况灵活安排清雪,管委综 (略) 、机动车 (略) 面清理见底;夜晚降雪,翌日7:30前要保证管委综 (略) 、机动车道全部清推完成。
2.大到暴雪。根据天气预报,清雪人员、设备要按照通知要求提前到位值班备勤,一旦下雪,坚持即时清扫、循环清理、人停车不停。如遇上下班高峰期降雪,必要时撒布少量融雪剂或防滑沙,保证车辆、人员顺利通行。
3.环保作业。不得将混合融雪剂的积雪推到人行道或树穴、绿化带内,避免损害绿化。
4.积雪清运。及时 (略) 积雪清运,防止积雪堆存影响交通或融化影响通行。
(三)时限要求。小到中雪,要做到雪停后12小时内全部清扫完成、24小时内清运完成;大到暴雪,要做到雪停后24小时内清扫完成,2天内清运完成。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3月底。
二、供应商资
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经营范围需符合采购项目要求、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相应企业资质和服务能力;
3.具有良好社会信誉,无不良信用记录;
4.被列入黑名单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企业异常经营名录等负面信用信息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四、其他事宜
1.供应商将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报价清单(见附件)、单位情况简介、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于11月26日17:00前快递 (略) (略) (略) 88号223房间,并对提供相关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2.本项目采取两轮报价,第一轮供应商报价的最低价作为第二轮报价的限价。
3.本项目有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报价过程中须充分考虑项目风险,后期因项目暂停或终止产生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次询价不统一组织报价人踏勘现场情况,请各供应商自行踏勘,具体可与采购人联系。
5.对本次采购有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0535-(略)、(略)。
附件: (略) 冬季清雪报价清单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