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 (略) (略) 莘县支横五街与支纵十六路交叉口东北角,地块占地面积为52976.83平方米,合79.4652亩(中心坐标为:东经115°41′43.56932″、北纬36°13′13.88827″)。
莘县2023-54号地块原为黄河村水浇地,目标调查地块拟变更为二类居住用地。
2023年8月,山东 (略) ( (略) )承担了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立即收集相关资料,对现场进行了踏勘、人员访谈,对地块进行污染识别。通过现场踏勘,本次调查地块2020年以前为黄河村农用地,主要种植小麦、玉米等农作物和杨树、桃树等林木以及芸豆、黄瓜等大棚蔬菜。2020年,地块内菜棚均被拆除。同年,地块南邻开始建设中铁八局14#钢筋加工厂,主要对钢筋进行机加工,钢筋加工车间北侧的空地为吊装钢筋用木质托盘暂存区,不涉及生产,该区域位于本次调查的地块内,目前正在清理外运。2020年至今,地块内主要种植玉米等农作物以及杨树、槐树等林木。
地块周边1km企业较少,主要是中铁八局14#钢筋加工厂(营业中)、天海石油莘县东环站(营业中)、 (略) (营业中)、 (略) (已停产,待拆除)、莘县 (略) (已停产,待拆除)、山东莘华仓储物流园区(在建中)、 (略) (略) (已停产)。经过访谈和现场踏勘得知,经营期间地面已硬化,企业的产生的废气经过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固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迄今为止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对地块影响较小。
本次调查土壤快筛检测项目包括11种重金属,根据快筛结果,地块内土壤样品中,砷、总铬、铜、铅、锌、镍、钒、锰、挥发性有机物均有检出,镉、汞、钴均未检出。砷、总铬、铜、铅、镍、钒检出因子检测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本地块界外对照点的土壤环境质量情况与地块内土壤样品质量情况基本一致,表明地块的历史活动未对土壤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委托单位: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调查单位:山东 (略)
联系人:文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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