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原国家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长垣川能环保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原长垣能投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长垣县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二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长垣县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二期工程
地点: (略) (略) 蒲 (略) 南侧、丹庙村耕地北侧
建设单位:长垣川能 (略)
建设内容:配置一条300t/d垃圾焚烧线+一台中温次高压(450℃,6.4MPa)余热锅炉(额定蒸发量25.61t/h)+一套7.5MW汽轮发电机组
公示时间:即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李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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