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陵江镇回水村一、二组A地块(后文简称“本地块”) (略) 苍溪县陵江镇回水村,本地块东侧为果园地及吴家沟,北侧紧邻Y04 (略) ,道路以北为耕地、林地,西侧紧邻苍溪县回水小学校、 (略) ,南侧为果园地、 (略) ,本地块现由果园地、农村宅基地、耕地组成。地块中心坐标为:经度:105.*°,纬度:31.*°,用地面积:*.93平方米;历史用地属性为:园地(0201)、居住用地(*)、耕地(0103)。后期规划用地属性:二类居住用地(R2)(*)兼容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09)。
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资料收集可知,地块历史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工业废水污染等,土壤受污染的可能性很小。因此,从现有调查情况来看,未发现调查地块存在确定的污染源,周边污染源对本地块影响可忽略,地块历史不曾涉及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手工印染等。
本次快速检测项目为砷、镉、铬、铜、铅、汞、镍、硒、锰、锌、钼共11项指标。通过上述检测结果可知,砷、镉、铜、铅、汞、镍检出结果均小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表1中规定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铬、锰、钼、硒检出结果均小于《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 2978-2023)表1中规定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锌其检出结果小于江西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 1282-2020)表3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综上所述,项目地块内,所有检测点位检测指标均低于相关标准限值要求,故本地块无需启动第二阶段调查的情形。
联系人:杨尚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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