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集县蓝钟镇人民政府:
《关于报送蓝钟镇教师村、韦屋、沙坪村塘四组风貌提升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提升蓝钟镇人居环境品质,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403-*-17-01-*。
三、项目建设地 (略) 怀集县蓝钟镇教师村、韦屋、沙坪村塘四组。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瓦屋面改造约 904.76 ㎡,建筑外立面改造约*.21 ㎡,场地改造约 1147.00 ㎡和教师村至江屋村河堤绿化改造约 1700.00 ㎡。其中教师村的瓦屋面改造约364.12 ㎡,建筑外立面改造面积约9639.74 ㎡;韦屋的瓦屋面改造约443.72 ㎡,建筑外立面改造面积约5152.12 ㎡,学校旁的瓦屋面改造约96.92 ㎡,建筑立面改造约为1073.35 ㎡。建筑外立面改造内容包括瓦屋面、墙面一般抹灰、抹灰面油漆、 满刮腻子、标线、外立面油画彩绘、平面、箱式招牌等。场地改造内容包括场地硬底化、回填土方、单层建筑拆除、划线、建设挡土墙、新增检查井、原检查井抬升高度、铺设直径 110PVC 管、 新建四小园围栏、花基种植三角梅、新增成品雕塑、场地平整。。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6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349.*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319.*元、设计费10.*元、监理费5.*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典型镇培育资金(粤财建〔2023〕69号)中安排解决。
七、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附: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