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宏丰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红树梁煤矿供热系统改造工程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规定,山西 (略) 对“准格尔旗宏丰 (略) 红树梁煤矿供热系统改造工程”的基本信息进行公示,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准格尔旗宏丰 (略) 红树梁煤矿供热系统改造工程
建设性质:改造
建设地址:现准格尔旗宏丰 (略) 红树梁煤矿锅炉房内
建设内容:本次项目拟新建2台40t/h的蒸汽锅炉(1用1备),替换原有的5台10t/h的蒸汽锅炉(4用1备),在现有拆除的锅炉房内建设,建成后用于 (略) 内供热热源。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准格尔旗宏丰 (略)
2、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高工 *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1、编制单位名称:内蒙古 (略)
2、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项工 *
四、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评的工作程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开展前期工作(含资料收集、现场勘察)→编制报告(含委托监测单位进行环境质量本底调查)→报 (略) →专家评审→报告修改→ (略) 批复。
2、环评的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单位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价法》等有关国家、山西省环保法规的要求,以环评导则为指导,结合本工程的特点,根据项 (略) 域的环境质量现状,判定有无制约本项目建设和运行的环境问题;根据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分析其经济和技术上的可行性;从规划、产业政策、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环境风险等方面,并结合公众参与调查结果,分析项目实施的环境可行性。从环保的角度给出相应的建议,保护项 (略) 域的环境。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 (略) 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七、公示时间:
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请在公示发布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提出您的宝贵意见。
准格尔旗宏丰 (略)
内蒙古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