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耐火材料30000吨,钛铁线、硅钙线、纯钙线、铝线等30000吨技改项目 | (略) | (略) 长兴县水口乡龙山工业园区 | 现因企业发展需要,企业拟投资3000万元,利用现有厂房全面提升设备智能化水平和工艺绿色化水平,新增购置智能化搅拌机,提升改造原料输送方式(由原来人工投料改造为管道输送);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全厂具备年产耐火材料30000吨,钛铁线、硅钙线、纯钙线、铝线等30000吨生产能力。 | 2024年2月2 (略) 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http://**_*_*.html)受理公示公告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各产品工段破碎筛分、球磨、储罐、混料、压球、筛分废气收集后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应标准要求,沿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烘干有机废气中*醛、苯酚经焚烧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应标准要求,沿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相应要求,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应要求,同时企业承诺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达《关于印发<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深度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湖治气办[2021]20号)中相关要求;臭气浓度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限值要求。废气排放口须设置规范的采样断面和平台。同时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措施,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要求。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按照污水零直排建设要求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龙山村农村生活污水终端系统处理排放。进水水质达到龙山村农村生活污水终端系统设计进水水质标准。冷却水与磨床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帐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一般包装固废、打磨渣、焊渣、废布袋、废模具收集后给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沾油的铝屑、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抹布及劳保用品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酚醛树脂桶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厂区平面合理布局,生产过程中需加强厂房的密闭性,对机械设备安装减震垫,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3月4日至2023年3月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2-*; 传真:0572-*
通讯地址:长兴县雉城街道锦绣路8号, (略) 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环评与排放管理科,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