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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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33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04.*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2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嘉陵江流域白水江九寨沟县县城下游段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一期) 补遗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
现修改为:
二、原招标文件异议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9日09时30分,现修改为:2024年12月21日09时30分; 三、原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9日09时30分,现修改为:2024年12月31日09时30分; 四、原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9日09时30分,现修改为:2024年12月31日09时30分。 招标人: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九寨沟 (略)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星禾天宇 (略) 2024年12月12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