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岱山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绩效评价办法(试行)》(岱农水价办〔2018〕5号)文件精神,县 (略) ( (略) )联 (略) 、 (略) 等部门于2024年11月28日对各乡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布。考核结果如下:东沙镇、高亭镇、衢山镇、岱东镇考核为优秀,长涂镇、岱西镇、秀山乡考核为良好。公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岱山县 (略) 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为保 (略) 理的客观、公正、公平,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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