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生态环境局云龙分局·云龙县农业农村局
联合开展2023年度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执法[2021]18号)及《2023 (略) 场监管领域州级部门及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要求,大理州生态环境局云龙分局、云龙县农业农村局决定联合开展2023年度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检查主体
本次联合抽查,发起部门为大理州生态环境局云龙分局,配合部门为云龙县农业农村局,大理州生态环境局云龙县分局联合云龙县农业农村局随机选派人员对本县辖区内符合《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条》的规模化养殖场,依据《 (略) (略) 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进行检查。
二、 检查对象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云龙分局、云龙县农业农村局从辖区内符合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要求的经营单位中按照《大理州生态环境局云龙分局2 (略) 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抽查比例随机抽取5%检查对象。
三、检查内容
重点围绕畜禽粪污治理设施运行、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的 建立、是否有畜禽粪污溢流、乱堆乱放、直排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检查。同时对畜禽养殖业主进行指导和宣传,切实抓好畜禽养殖环节安全生产和畜禽粪污防治工作。
四、检查时间
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2月20日。
五、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实地检查的方式。
六、检查程序
(一)抽取检查对象。检查对象由州生态环境局云龙分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随机抽取。
(二)抽取执法检查人员。执法检查人员各部门监管职责各随机抽取、选派。
(三)开展随机抽查。检查对象、执法检查人员确定后,联合执法检查人员按照本抽查方案开展联合随机抽查。
(四)结果判定。一是联合检查部门对各自负责检查的事项结 果负责,若检查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制度规定,共同对检查结果判定为正常。二是对于检查结果与现行规定制度不符,由检查对象就相关情况进行说明,能够提供合理说明的,联合检查组依法当场处理并做好执法检查记录;对不能提供合理说明或存在违法行为的,按照法定程序进一步核查处理。
(五)结果处理。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生态环境局和农业农村局依据法定监管职责做好后续执法和监管工作,对涉嫌犯罪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检查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规范云龙县辖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行业双随机抽查对维护我县辖区内环保大局稳定,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路径具有重要意义。
(二)严格纪律,依法履职。联合检查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按照拟定的抽查计划,对照抽查内容认真开展检查,对违规违法问题,要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处理,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禁包庇纵容违法经营乱象发生。
(三)加强协作,确保实效。检查组要求养殖场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十严禁”,正常运行粪污处理设施,完善粪污综合利用台账,切实做到环境风险隐患和安全生产隐患。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云龙分局???????云龙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