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7-08 文章来源: (略) 营商环境建设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高端食品研发加工一体化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无
通讯地址: (略) 迎宾 (略) 怡心花园D18号楼( (略) 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类综窗或洋浦经济开 (略) 8号三楼(洋浦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类综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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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食品研发加工一体化项目 | |
东颐(海南) (略) " | |
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洋浦社区居委会国际健康食品港, (略) 南侧, (略) (临时车管所)东侧,东颐食品一期项目北侧, (略) 西侧 | |
海南 (略) | |
项目总占地面积*.12m2,总建筑面积*.66m2。建设厂房2栋,建筑面积*.84m2;建设管理用房1栋,建筑面积315.82m2;同时配套建设厂区附属设施工程。 | |
施工期 (1)废水 项目施工依托一期建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略) ,其它冲洗污水经沉淀过滤处理后回用于浇洒场地,减轻对周围水环境的不良影响,不外排。 (2)废气 合理安排施工 (略) 线,避开居民集中区,路经居民区集中区域应尽量减缓行驶车速。保证行驶速度,减少怠速时间,以减少机动车尾气的排放;加强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和运输车辆超载;不得使用劣质燃料。土方、砂石、淤泥等在运输过程中加盖封闭并适量装车。施工作业配备洒水车一辆,对施工场地和运输 (略) 面定期洒水,防止浮尘产生,在大风日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 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区的规划管理,建筑材料的堆场处应定点定位,并采取适当的围挡、遮盖防尘措施,砂石尽量放于棚内,在迎风面用苫布或其它材料遮挡,减少扬尘污染,石灰建筑材料采用罐车散装,建筑材料轻装轻卸,装卸工程可采取必要的喷淋压尘等措施。 (3)噪声 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严格控制夜间施工;合理布局各施工机械,进行一定隔离和防护消声处理;合理安排施工物料的运输时间;在靠近居民区等敏感点一侧设置临时围挡、隔声栏板等以减轻施工噪声影响。 (4)固废 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 (略) 政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产生的建筑垃圾中,砂土、石块、 (略) 材料,废金属、钢筋、铁丝等可以回收利用,其他建筑垃圾、剩余土方施工单位应统一运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理,对环境影响较小。 施工期若产生废油漆、有机溶剂及其包装桶等危险废物,应集中收集在防风防雨防渗区域储存后尽快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运营期 (1)大气环境 共用一期食堂油烟产生的油烟和非*烷总烃通过设置环保设施处理后在楼顶排放,并避开建筑物,设置油烟去除率>90%的油烟净化设施和非*烷总烃去除率>75%的活性炭吸附装置。 预制菜热处理产生的油烟和非*烷总烃通过环保设施处理后在楼顶处排放,并避开建筑物,设置油烟去除率>95%的油烟净化设施和非*烷总烃去除率>85%的活性炭吸附装置。 项目发电机废气经烟气净化装置后由排气管引自2.5m高处绿化带无组织排放,排放口周边无敏感点,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依托污水处理站采用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备,经采取封闭、地表绿化、生物除臭等措施后,项目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异味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 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为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依托一期污水处理设施,生产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依托一期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厂区废水最终排入洋浦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深海排放。 (3)声环境 本项目的噪声污染主要是切菜机、斩拌机、切*切片机、鼓风式清洗机、包装机、冷却机组、高效粉碎机和筛粉机等,噪声源强约在75~80dB(A)。在项目周围设置明显的限速和禁鸣标志,汽车进出时,应尽量减速、禁鸣,同时应加强出入车辆的管理,以减少车辆产生的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在运营过程中应加强设备维护,使之处于良好稳定的运行状态;加强厂区内绿化隔离带的养护;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基础减震等方式进行降噪。项目在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员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原料边角料、厨余垃圾装在带盖的垃圾桶里,经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 设备运行、检修保养过程中将会产生一定量的剩余机油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理。 | |
本项目属于预制菜和调味品加工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该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所列条目,视于允许类。因此,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根据《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8月30日),本项目不属于“禁止类”或“限制类”,属于允许类,项目建设符合《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的要求。 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本项目属于其他方便食品制造及其他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项目,不属于禁止准入类, (略) 场准入条件。 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为高端食品研发加工一体化项目,主要为预制菜和调味品加工,使用的胡椒原料属于文本中“8.热带农林产品精深加工”,符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发展。 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与地方产业政策。 | |
1、与“三线一单”的相符性分析 (1)生态保护红线相符性分析 本次扩建地块位于洋浦经济开发区国际健康食品港, (略) 南侧, (略) (临时车管所)东侧,东颐食品一期项目北侧, (略) 西侧。根据《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市域国土空间控制线规划图》可知(详见附件5),项目不占用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 (2)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利用现有工业用地,不占用新的土地资源;项目原辅材料均从其他企业购买,原料90%以上来自海南省,市场供应量充足;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以及清洗用水,水资源消耗较小,不会达到水资源利用上线;项 (略) (略) ,满足负荷等级要求,不会达到供电量使用上线,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小。 (3)环境质量底线 (略) 生态环境局2023年3月发布的《洋浦经济开发区、儋州工业园环境质量状况评估报告(2022)》,拟建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空气均能够符合相应的要求。 本项目废水经预 (略) (略) 后最终进入洋浦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员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厨余垃圾装在带盖的垃圾桶里,经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危险废物经收集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食堂产生的油烟采用油烟净化装置进行处理后屋顶排放。本项目建成后,通过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可将污染物排放降低至最低程度,并能够做到达标排放,项目区域环境能维持现状。因此,项目的建设不会突破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底线。 (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略) 发布了《 (略) 委办公室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简称《实施意见》),根据《海南省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年版)》,本项目所在区 (略) 重点管控单元。符合区域“三线一单”综合查询报告见附件,因此,本项目符合《海南省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年版)要求。 2、与《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符合性分析 根据《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市域国土空间控制线规划图》(详见附图5),本项目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分区类型为工业发展区,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及生态保护红线,因此,项目与《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是相符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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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略) 生态环境局2023年3月发布的《洋浦经济开发区、儋州工业园环境质量状况评估报告(2022)》,根据统计,本项目所在区域2022年环境中SO2、NO2、PM10、PM2.5、CO和O3六项污染物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项目所在区域属于达标区。 (2)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要求,本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没有敏感点目标,因此未进行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 (3)海洋环境质量现状 本评价引用洋浦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发布的《洋浦经济开发区环境质量状况评估报告(2022年度)》中的质量数据。 1)常规站点 对于洋浦经济开发区常规点位,根据2022年海水水质监测结果,位于二类区的Y1、Y2、Y3、Y23均能满足《海水水质标准》(*)第二类标准;位于四类区的Y7、Y10、Y14、Y18、Y19、Y20站点各监测结果均能满足《海水水质标准》(*)第四类标准;位于三类区的Y4、Y5、Y6、Y15、Y8、Y9、Y11、Y12、Y13、Y16、Y17、Y21、Y22、Y24、Y25、Y26、Y27、Y28、Y29、Y30均能满足《海水水质标准》(*)第三类标准。 2)国控站点 根据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发布的《海南省重点产业园区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状况》(2023年上半年)洋浦经济开发区近岸海域4个点位监测指标含量均符合一类标准,有机卤代烃和苯系物含量均为未检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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