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如东县岔河镇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规划概述
规划名称: (略) 如东县岔河镇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规划(2023-2035年)
规划范围:本轮岔河工业集中区规划范围分为3个片区,分别为中心片区、岔北片区、古坝片区。总面积470.31公顷。
中心片区:位于镇区周边,总面积394.5公顷。由6个组团构成。(1)镇区西北角的银河创业园组团,东至九洋运河、新S225东约50米-420米处的工厂边界及现状道路等,南至老S334,西至岔河西镇界东约60米的现状道路,北至山园北路、兴河北路、南 (略) 及其北约170处;(2)镇区西侧,银河创业园南侧的岔河油米组团,东、南、北至如 (略) 厂区边界,西侧至新S225道路;(3)镇区东部组团,东至 (略) 厂区东边界,南至老S334和如泰运河, (略) 、 (略) 、南 (略) 、南 (略) 等厂区西边界,北至南 (略) 、 (略) 、 (略) 、富凯织造厂区的北边界;(4)镇区西南组团,东至南通创智 (略) 厂区东边界、新S225东约310米的岔龙路,南至S334,西至新S225,北至南通创智 (略) 厂区北边界北侧约100米的现状道路;(5)镇区南部S334和九洋运河交汇处组团,东至洋兴公路与S334交叉口东约250米处、反帝东桥,南至S334,西至九洋运河,北至反帝东桥所在河道;(6)镇区南部汤墩组团,东至洋兴公路东约60米-300米处 (略) 厂区东边界、水系、现状道路等,南至汤家五组北侧的河道,西至洋兴公路,北 (略) 厂区北边界。
岔北片区:位于镇区北侧,东至镇河村十五组中心路,南至河浜路、六号小桥、鸭儿墩南路,西至岔栟河、岔栟河西约100米的鸭儿墩路,北至河浜路北约250米、320米、180米的后丛家庄现状道路,面积共41.77公顷。
古坝片区:位于镇域东北部古坝3组,东至洋兴公路东约30米-300米的现状道路、工厂边界等,南至S355、S355南约100米处,西至九洋运河、洋兴公路,北至古丰河,总面积34.19公顷。
规划期限:本次规划期限为2023-2035年。
产业定位:重点形成以纺织服装、装备制造、新材料、电子信息、健身器材、橡胶和塑料制品、非金属制品业、新能源为支撑的产业发展体系。
基础设施规划:
①给水工程规划:岔河镇工业集中 (略) 区域供水,供水水源为长江,镇域内供水由如东县 (略) 进行配送供水。规划从老S334供水主干管网接出供水主管,其它道路同步敷设给水管道,管径DN200~DN300毫米,完善给水管网。区内给水管网成环状布置,以确保供水安全可靠,并便于地块用水从多方位开口接入。规划区内沿道路单侧布置给水管道,敷设在路东、路南,一般设在人行道或绿化带下。当道路红线宽度≥40m时,原则上采用双侧布管。给水管道在人行道下覆土深度不小于0.6米,在车行道下不小于0.7米。
②排水工程规划:规划区排水体制为雨污分流制,雨水采用分散就近排放的原则,自排为主、抽排为辅。规划雨水管网建设结合道路同步建设。
现状岔河镇工业集中区企业废水接管至岔河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九洋河。
岔河镇污水处理厂位于岔河镇兴河工业集中区北部,由中建水务(如东)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完成,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覆盖岔河镇镇区,污水处理厂主要服务范围为岔河镇镇域、银河工业园区、兴河工业园区以及金桥电子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规模为近期0.5万m3/d,远期0.75万m3/d,目前已建废水处理规模0.5万m3/d,工程污水二级处理采用改良A2/O工艺,污水深度处理采用“混凝沉淀+纤维转盘滤池”,消毒采用次氯酸钠消毒工艺,污泥处理采用“污泥化学调理+板框压滤”工艺,近期项目预计2023年底投运。
③供电工程规划:规划岔河镇工业集中区保留110KV古坝变电站,主变容量按照1×80(MVA)控制;保留35KV岔河变电站,规划远期对其进行扩容,主变容量按照2×50(MVA)控制;保留110KV岔南变,主变容量按照2×50(MVA)控制。电源从镇域东侧引入。
110KV、220KV线路敷设应充分考虑好电力线路高压走廊的预留,尽量结合道路与防护绿带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线路敷设采用架空线方式。根据《城市电力规划规范》的要求,110KV线路高压走廊宽度为30米、220KV线路高压走廊宽度为60米。
10KV配电网根据负荷区域的划分。线路采用地下电缆敷设和道路架空线相结合;原则上以路东、路南为电力主通道,用户用电通过分支箱接入。
④燃气工程规划:镇区天然气管线可直接从新S334的高压天然气管线接入,镇区南侧新S334与洋兴公路交叉口西北角处,根据上位规划,布置1处天然气站,占比面积7900平方米。区内部采用中--低压两级供气与中压一级供气相结合,输配干管为中压。中压主干管沿主要道路敷设,管径DN300毫米,其余道路上敷设DN150~DN200毫米中压支管,支管枝状布置,调压站作用半径在0.5公里左右,用户用气经调压站由低压管接入。
⑤供热工程规划:根据《如东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如东县域分为4 个集中供热片区,其中岔河供热片区,供热范围包括岔河镇、双甸镇和新店镇。岔河供热片区热源,以岔河供热片区热电联产项目为区域主力热源点,位于镇区南部,详细位置有待镇总体规划进一步落实。
本区供热管网从岔河热源厂出管,经S334、新S225、洋兴公路等干道向区内供热。沿老S334敷设DN400 供热干管,沿其他道路设DN150-DN200供热管。供热管道在供汽范围内布置环状主干管,增强供热能力,保证供热稳定性。热力管道尽量靠近用户,增强供热能力,保证供热稳定性。
⑥综合交通:规 (略) 道、主要道路、次要道路、支路四个等级。岔河镇工业集中区对外交通道路为老S334、洋兴公路(老S225)、新S225、S355。道路宽度与上位规划衔接,宽度为20-35米。主干路红线宽度为20-24米,机动车道双向2-4车道。横断面为一块板形式。支路主要承担工业集中区内部短距离交通,用于调整组团内的交通微循环,细分开发区内部地块,红线宽度主要为9-12米,部分受用地限制的宽度为7米,机动车道双向2车道。部分支路由于基本农田等特殊因素限制,宽度略有增减。
二、环境质量现状(1)环境空气:根据本次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监测期间NH3、H2S、*苯、二*苯、锡及其化合物、硫酸雾、氯化氢均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要求,非*烷总烃监测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的非*烷总烃浓度限值标准要求。
(2)地表水环境: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监测期间,九洋河、如泰运河各监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标准要求;岔栟河各监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V类标准要求。
(3)地下水环境:根据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对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各分类标准,监测期间,园区所在区域地下水中高锰酸盐指数、氨氮部分点位达到IV类标准、个别点位氯达到V类标准外,其余各监测点位所测各项指标监测值均可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及以上标准要求。
(4)声环境:根据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监测期间各监测点位的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相应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5)土壤环境:根据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监测期间所有监测点位各项指标监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和《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相应的筛选值。
三、环境影响预测结论(1)大气环境:规划期末园区排放的SO2、NO2、PM10、PM2.5的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均符合二类区环境质量标准;非*烷总烃、氨、硫化氢、*苯、二*苯等对区域及周边大气环境的浓度贡献值叠加现状监测值后,均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要求,不会改变周边的大气环境功能,对区域内大气污染物的影响可接受。
(2)水环境:从水量、水质角度分析,规划区产生的污废水具备接管可行性。通过外排水环境影响分析可知,规划区域废水正常排放的条件下,不会改变污水厂排口的水环境功能。因此,集中区发展过程中废水正常排放时,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3)地下水环境:正常情况下,在采取分区域防渗后,入区企业生产及生活污水不会对区内地下水水质造成影响。通过典型情景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在园区某企业污水处理池防渗层发生开裂、老化等现象造成污水在无防渗条件的情况下,会在厂区及周边一定范围内污染地下水。
(4)声环境:根据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园区规划末期声环境质量可满足功能区要求,园区应采取优化布局,加强对交通、工业生产、施工等噪声源的控制和监督等措施预防声环境污染,保证区内办公功能不受干扰。
(5)土壤环境:园区建成地块的工业企业在正常情况下对土壤环境基本无影响。只有当区内企业所使用的有毒有害原辅材料发生泄漏的情况下对泄漏点附近的土壤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是一般对周边的表层土壤影响很小。危废暂存设施利用防渗结构阻止渗滤液中的污染物向周边土壤环境中迁移,正常情况下对周边土壤影响较小。在园区对固体废物临时堆放场所和运输途径严格管理,并做好区内总体绿化工作的前提下,园区建设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6)生态环境:园区现状开发程度已较高,后续发展过程中通过合理地规划与建设能在很大程度上减轻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基本维持生态环境质量。
(7)环境风险评价:园区主要风险事故的类型是危险物质泄漏、火灾、污水处理设施废水事故排放等,园在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环境风险可以接受。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略) 如东县岔河镇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规划(2023-2035年)与上层位区域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生态环保相关规划、政策及方案基本相协调,规划配套基础设施完善,能够满足园区发展需求,规划实施对区域环境产生的影响有限,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在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规划优化调整建议等前提下,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 (略) 如东县岔河镇工业集中区依据本轮规划发展具备环境可行性。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规划的实施将会对周边环境带来一定的环境影响,为使规划实施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特此公告征询可 (略) 如东县岔河镇工业集中区发展影响的区内及周边地区的居民及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对《 (略) 如东县岔河镇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征询内容如下:
(1)公众对该规划的主要态度,持赞同或反对的意见(如反对请简要说明理由);
(2)认为规划实施所在地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
(3)公众认为集中区功能定位、布局是否合理等(如不合理,请注明原因);
(4)规划主要的环境影响及希望以何种方式减缓规划产生的环境影响;
(5)其他建议和要求等。提出意见的公众请留姓名、详细联系方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在本次信息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填写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评价单位指定的地址发送电子邮件、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提出关于该规划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收到相关的反馈信息。
七、规划实施单位和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1)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如东县岔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0513-*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单位:南京大学环境规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鼓楼区汉口路22号
联系人:沈工
联系电话:025-*
电子邮箱:*@*juae.cn
八、公示时间本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
附件1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名称 | (略) 如东县岔河镇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 | |
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 ||
与本规划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环评公参内容) |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 |
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 ||
(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
姓 名 | ||
身份证号 | ||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
经常居住地址 | 省市县(区、市)乡(镇、街道) 村(居委会)村民组(小区) | |
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 |
(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
单位名称 | ||
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
地 址 | 省市县(区、市)乡(镇、街道) 路号 | |
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
附件2
(略) 如东县岔河镇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
(征求意见稿)
规划实施单位:如东县岔河镇人民政府
编制单位:南京大学环境规 (略) (略)
二〇二三年七月
目 录
1 任务由来及规划概述
1.1 任务由来
随着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 (略) 加快推动工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南通及如东县工业经济持续稳步增长,区域经济活力竞相迸发,政策、资金、市场等各类要素汇聚。岔河镇工业集中区已经纳入《如东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中的环境管控单元进行管理,在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效率等方面对园区提出了更高的管控要求。为全力加快推进岔河镇高质量发展,推动岔河镇工业集中区协调发展,岔河镇人民政府结合镇域规划,立足工业集中区良好基础,组织编制了《 (略) 如东县岔河镇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规划(2023-2035)》,规划总面积为470.31公顷,包含3个片区,分别为中心片区、岔北片区、古坝片区。
本轮岔河工业集中区规划范围分为3个片区,分别为中心片区、岔北片区、古坝片区。总面积470.31公顷。
中心片区:位于镇区周边,总面积394.5公顷。由6个组团构成。(1)镇区西北角的银河创业园组团,东至九洋运河、新S225东约50米-420米处的工厂边界及现状道路等,南至老S334,西至岔河西镇界东约60米的现状道路,北至山园北路、兴河北路、南 (略) 及其北约170处;(2)镇区西侧,银河创业园南侧的岔河油米组团,东、南、北至如 (略) 厂区边界,西侧至新S225道路;(3)镇区东部组团,东至 (略) 厂区东边界,南至老S334和如泰运河, (略) 、 (略) 、南 (略) 、南 (略) 等厂区西边界,北至南 (略) 、 (略) 、 (略) 、富凯织造厂区的北边界;(4)镇区西南组团,东至南通创智 (略) 厂区东边界、新S225东约310米的岔龙路,南至S334,西至新S225,北至南通创智 (略) 厂区北边界北侧约100米的现状道路;(5)镇区南部S334和九洋运河交汇处组团,东至洋兴公路与S334交叉口东约250米处、反帝东桥,南至S334,西至九洋运河,北至反帝东桥所在河道;(6)镇区南部汤墩组团,东至洋兴公路东约60米-300米处 (略) 厂区东边界、水系、现状道路等,南至汤家五组北侧的河道,西至洋兴公路,北 (略) 厂区北边界。
岔北片区:位于镇区北侧,东至镇河村十五组中心路,南至河浜路、六号小桥、鸭儿墩南路,西至岔栟河、岔栟河西约100米的鸭儿墩路,北至河浜路北约250米、320米、180米的后丛家庄现状道路,面积共41.77公顷。
古坝片区:位于镇域东北部古坝3组,东至洋兴公路东约30米-300米的现状道路、工厂边界等,南至S355、S355南约100米处,西至九洋运河、洋兴公路,北至古丰河,总面积34.19公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 (略) 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 (略) 各级工业园区(集中区)实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通知》(生态办发〔2019〕7号), (略) 如东县岔河镇人民政府委托南京大学环境规 (略) (略) 开展该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价单位在充分收集资料、现场踏勘、环境现状调查、广泛征询意见等工作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 (略) 如东县岔河镇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规划(2023-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
1.2 规划范围和期限
(1)规划范围
本轮岔河工业集中区规划范围分为3个片区,分别为中心片区、岔北片区、古坝片区。总面积470.31公顷。
中心片区:位于镇区周边,总面积394.5公顷。由6个组团构成。(1)镇区西北角的银河创业园组团,东至九洋运河、新S225东约50米-420米处的工厂边界及现状道路等,南至老S334,西至岔河西镇界东约60米的现状道路,北至山园北路、兴河北路、南 (略) 及其北约170处;(2)镇区西侧,银河创业园南侧的岔河油米组团,东、南、北至如 (略) 厂区边界,西侧至新S225道路;(3)镇区东部组团,东至 (略) 厂区东边界,南至老S334和如泰运河, (略) 、 (略) 、南 (略) 、南 (略) 等厂区西边界,北至南 (略) 、 (略) 、 (略) 、富凯织造厂区的北边界;(4)镇区西南组团,东至南通创智 (略) 厂区东边界、新S225东约310米的岔龙路,南至S334,西至新S225,北至南通创智 (略) 厂区北边界北侧约100米的现状道路;(5)镇区南部S334和九洋运河交汇处组团,东至洋兴公路与S334交叉口东约250米处、反帝东桥,南至S334,西至九洋运河,北至反帝东桥所在河道;(6)镇区南部汤墩组团,东至洋兴公路东约60米-300米处 (略) 厂区东边界、水系、现状道路等,南至汤家五组北侧的河道,西至洋兴公路,北 (略) 厂区北边界。
岔北片区:位于镇区北侧,东至镇河村十五组中心路,南至河浜路、六号小桥、鸭儿墩南路,西至岔栟河、岔栟河西约100米的鸭儿墩路,北至河浜路北约250米、320米、180米的后丛家庄现状道路,面积共41.77公顷。
古坝片区:位于镇域东北部古坝3组,东至洋兴公路东约30米-300米的现状道路、工厂边界等,南至S355、S355南约100米处,西至九洋运河、洋兴公路,北至古丰河,总面积34.19公顷。
(2)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2023-2035年,现状基准年为2022年。
1.3 规划发展目标
坚持按照“规划先导、基础先行、产城互动、融合发展”的要求,岔河工业集中区深入推进信息技术与制造业相融合,加强“产、镇、人”之间的紧密联系,在城镇发展的区域视角,明确工业与城镇的发展关系,形成产业与城镇良性互动的格局。打造成为如东县一流的设备制造产业基地、综合开放示范园。
1.4 产业定位
本轮规划岔河工业集中区产业定位为:重点形成以纺织服装、装备制造、新材料、电子信息、健身器材、橡胶和塑料制品、新能源为支撑的产业发展体系。
1.5 基础设施规划
1.5.1 给水工程
岔河镇工业集中 (略) 区域供水,供水水源为长江,镇域内供水由如东县 (略) 进行配送供水。规划从老S334供水主干管网接出供水主管,其它道路同步敷设给水管道,管径DN200~DN300毫米,完善给水管网。区内给水管网成环状布置,以确保供水安全可靠,并便于地块用水从多方位开口接入。规划区内沿道路单侧布置给水管道,敷设在路东、路南,一般设在人行道或绿化带下。当道路红线宽度≥40m时,原则上采用双侧布管。给水管道在人行道下覆土深度不小于0.6米,在车行道下不小于0.7米。
1.5.2 排水工程
规划集中区内采用雨污分流制。
(1)雨水工程规划
雨水经管道收集后,分区、就近、重力流排入周边水体内。雨水管道最大管径为d1000毫米,最小管径为d400毫米。雨水管道在道路下单侧布置,以车行道中间偏东侧、南侧为主。规划区内雨水管网覆盖率达100%,保证排水畅泄。雨水管道起始端覆土深度不小于0.7米,一般情况下干管起点埋深控制在1.2~1.4米左右。
(2)污水工程规划
现状岔河镇工业集中区企业废水接管至岔河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九洋河。
岔河镇污水处理厂位于岔河镇兴河工业集中区北部,由中建水务(如东)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完成,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覆盖岔河镇镇区,污水处理厂主要服务范围为岔河镇镇域、银河工业园区、兴河工业园区以及金桥电子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规模为近期0.5万m3/d,远期0.75万m3/d,目前已建废水处理规模0.5万m3/d,工程污水二级处理采用改良A2/O工艺,污水深度处理采用“混凝沉淀+纤维转盘滤池”,消毒采用次氯酸钠消毒工艺,污泥处理采用“污泥化学调理+板框压滤”工艺,近期项目预计2023年底投运。
1.5.3 供电工程
规划岔河镇工业集中区保留110KV古坝变电站,主变容量按照1×80(MVA)控制;保留35KV岔河变电站,规划远期对其进行扩容,主变容量按照2×50(MVA)控制;保留110KV岔南变,主变容量按照2×50(MVA)控制。电源从镇域东侧引入。
110KV、220KV线路敷设应充分考虑好电力线路高压走廊的预留,尽量结合道路与防护绿带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线路敷设采用架空线方式。根据《城市电力规划规范》的要求,110KV线路高压走廊宽度为30米、220KV线路高压走廊宽度为60米。
10KV配电网根据负荷区域的划分。线路采用地下电缆敷设和道路架空线相结合;原则上以路东、路南为电力主通道,用户用电通过分支箱接入。
1.5.4 燃气工程
镇区天然气管线可直接从新S334的高压天然气管线接入,镇区南侧新S334与洋兴公路交叉口西北角处,根据上位规划,布置1处天然气站,占比面积7900平方米。区内部采用中--低压两级供气与中压一级供气相结合,输配干管为中压。中压主干管沿主要道路敷设,管径DN300毫米,其余道路上敷设DN150~DN200毫米中压支管,支管枝状布置,调压站作用半径在0.5公里左右,用户用气经调压站由低压管接入。
1.5.5 供热工程
根据《如东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如东县域分为4 个集中供热片区,其中岔河供热片区,供热范围包括岔河镇、双甸镇和新店镇。岔河供热片区热源,以岔河供热片区热电联产项目为区域主力热源点,位于镇区南部,详细位置有待镇总体规划进一步落实。
本区供热管网从岔河热源厂出管,经S334、新S225、洋兴公路等干道向区内供热。沿老S334敷设DN400 供热干管,沿其他道路设DN150-DN200供热管。供热管道在供汽范围内布置环状主干管,增强供热能力,保证供热稳定性。热力管道尽量靠近用户,增强供热能力,保证供热稳定性。
1.5.6 综合交通
规 (略) 道、主要道路、次要道路、支路四个等级。岔河镇工业集中区对外交通道路为老S334、洋兴公路(老S225)、新S225、S355。道路宽度与上位规划衔接,宽度为20-35米。主干路红线宽度为20-24米,机动车道双向2-4车道。横断面为一块板形式。支路主要承担工业集中区内部短距离交通,用于调整组团内的交通微循环,细分开发区内部地块,红线宽度主要为9-12米,部分受用地限制的宽度为7米,机动车道双向2车道。部分支路由于基本农田等特殊因素限制,宽度略有增减。
2 规划协调性分析
2.1 与区域发展规划协调性分析
如东县岔河镇工业集中区的产业定位和发展方向与《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 (略)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略) “十四五”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规划》、《 (略) “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如东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规划要求相协调。
2.2 与用地相关规划协调性分析
本次规划范围岔河镇工业园区中心片区部分区域位于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外,岔北片区、古坝片区位于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外,本次规划范围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
工业集中区在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按照“三区三线”的成果进行开发建设。对于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的用地考虑实际开发现状,规划作为远景设想,在后续开发中,工业集中区应确保用地开发与岔河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一致。对于本轮规划范围内涉及的永久基本农田进行永久保护,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本轮规划保持现状,不进行规划和开发。一般农用地严格履行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引进的项目确需占用耕地的,按照“占一补一”的原则及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通过土地复垦等措施,严格落实土地占补平衡政策,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后可将耕地转为建设用地进行开发利用。
2.3 与产业政策及规划协调性分析
对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2年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 (略) 实施细则》,集中区的规划产业中重点发展的项目不含以上文件中的禁止、淘汰和限制类项目。
同时,如东县岔河镇工业集中区本轮规划的产业方向与《 (略) 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 (略) 关于加大污染减排力度推进重点行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通办〔2021〕59号)、《如东县关于推进重点行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等产业相关政策及规划相符合,集中区将积极推行高效能、低能耗、可循环、少排放的绿色生产模式。
2.4 与生态环境保护法规及规划协调性分析
如东县岔河镇工业集中区本轮规划范围不占用国家级生态红线, (略) 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园区周边距离较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为九圩港-如泰运河清水通道维护区和江海河清水通道维护区。岔河工业集中区中心片区与九圩港-如泰运河清水通道维护区紧邻,江海河清水通道维护区位于岔河工业集中区西侧相距3.6km。开发活动应确保满足清水通道维护区管控要求,园区的规划建设与《 (略) 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如东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相协调,不会降低九圩港-如泰运河清水通道维护区的生态服务功能。
园区本轮规划与《中 (略) 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略) 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3号)、《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11月23日修订)、《 (略) 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苏政发〔2015〕175号)、《 (略) 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3月28日)、《 (略) 挥发性有机物清洁原料替代工作方案》(苏大气办〔2021〕2号)、《 (略)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通政办发〔2021〕57号)、《 (略) 关于加大污染减排力度推进重点行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通办〔2021〕59号)、《 (略) 2021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计划》(通政办发〔2021〕16号)等相协调。
3 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
根据本次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监测期间NH3、H2S、*苯、二*苯、锡及其化合物、硫酸雾、氯化氢均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要求,非*烷总烃监测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的非*烷总烃浓度限值标准要求。
(2)地表水环境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监测期间,九洋河、如泰运河各监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标准要求;岔栟河各监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V类标准要求。
(3)地下水环境
根据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对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各分类标准,监测期间,园区所在区域地下水中高锰酸盐指数、氨氮部分点位达到IV类标准、个别点位氯达到V类标准外,其余各监测点位所测各项指标监测值均可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及以上标准要求。
(4)声环境
根据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监测期间各监测点位的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相应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5)土壤环境
根据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监测期间所有监测点位各项指标监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和《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相应的筛选值。
4 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1)大气环境
规划期末园区排放的SO2、NO2、PM10、PM2.5的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均符合二类区环境质量标准;非*烷总烃、氨、硫化氢、*苯、二*苯等对区域及周边大气环境的浓度贡献值叠加现状监测值后,均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要求,不会改变周边的大气环境功能,对区域内大气污染物的影响可接受。
(2)地表水环境
从水量、水质角度分析,规划区产生的污废水具备接管可行性。通过外排水环境影响分析可知,规划区域废水正常排放的条件下,不会改变污水厂排口的水环境功能。因此,集中区发展过程中废水正常排放时,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3)地下水环境
正常情况下,在采取分区域防渗后,入区企业生产及生活污水不会对区内地下水水质造成影响。通过典型情景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在园区某企业污水处理池防渗层发生开裂、老化等现象造成污水在无防渗条件的情况下,会在厂区及周边一定范围内污染地下水。
(4)声环境
根据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园区规划末期声环境质量可满足功能区要求,园区应采取优化布局,加强对交通、工业生产、施工等噪声源的控制和监督等措施预防声环境污染,保证区内办公功能不受干扰。
(5)土壤环境
园区建成地块的工业企业在正常情况下对土壤环境基本无影响。只有当区内企业所使用的有毒有害原辅材料发生泄漏的情况下对泄漏点附近的土壤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是一般对周边的表层土壤影响很小。危废暂存设施利用防渗结构阻止渗滤液中的污染物向周边土壤环境中迁移,正常情况下对周边土壤影响较小。在园区对固体废物临时堆放场所和运输途径严格管理,并做好区内总体绿化工作的前提下,园区建设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6)生态环境
园区现状开发程度已较高,后续发展过程中通过合理地规划与建设能在很大程度上减轻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基本维持生态环境质量。
(7)环境风险评价
园区主要风险事故的类型是危险物质泄漏、火灾、污水处理设施废水事故排放等,园在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环境风险可以接受。
5 规划方案综合论证
集中区本轮规划发展目标与《 (略) 主体功能区规划(2011-2020年)》、《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 (略)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要求相协调;规划发展产业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2年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 (略) 实施细则》等要求相协调。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与《中 (略) 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略) 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3号)、《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11月23日修订)、《 (略) 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苏政发〔2015〕175号)等相关环境保护法规、政策及规划要求相协调。集中区本轮规划在发展目标、产业定位、产业发展规模、产业布局规划以及基础设施规划等方面具有一定环境合理性。
6 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大气
岔河镇工业园区依托岔河供热片区热电联产项目为区域主力热源点进行集中供热。工业集中区应进一步优化园区能源结构,从源头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严格禁止区内企业新建燃煤、燃重油等重污染燃料锅炉或工业炉窑。
加强现有企业废气污染控制。对布局分散、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实施工业污染源综合整改工作,采取清洁生产改造、污染深度治理、限产限排、停业关闭等措施,确保各工业企业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
改进工艺技术,更新生产设备,源头控制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排放。严格执行国家涂料、胶粘剂等产品挥发性有机物限值标准,全面使用低VOCs含量的水性涂料、胶粘剂代替原有的有机溶剂、清洗剂等;加强VOCs末端控制,采用合理工艺对无法回收利用的有机污染物进行处理,减少VOCs排放;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涂料、稀释剂、清洗剂等原辅材料应密闭存储,调配、使用、回收等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等输送。
加大工业烟粉尘治理力度。园区应加大资金投入,做好环境日常监督及管理,切实强化工业烟粉尘治理效果,从烟粉尘产生源头入手,降低烟粉尘产生总量,加强末端控制。
严格落实大气环境准入条件,提高环保准入门槛,按照国家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加强开发建筑过程中建筑工地扬尘综合整治,将扬尘防治方案纳入建筑工地开工审批条件,确保实现“6个不开工”、“6个100%”,全面推行“绿色施工”。
跟踪督促重点信访投诉企业整改,确保投诉问题整改到位,并在后续管理中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废气治理措施及废气监测情况、噪声治理措施的监督及检查。
(2)地表水
严格控制项目准入条件,根据产业发展规划,优先引进用水量少且易处理的项目,严格控制对水环境有较大影响的项目进入区内。入区企业内部废水管理,各企业应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立完善的排水系统,确保各类废水得到有效收集和处理。鼓励企业实施清洁生产、采用先进生产工艺,减少废水污染物的产生。强化水环境升级治理,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定期对集中区及周边的河流、沟渠进行全面清淤,并实施生态修复。加强集中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系统建设。
推进水资源节约优化区域水资源配置方案,合理利用河流地表水和雨水,提升企业节水能力和水平。
(3)地下水
区域内严格限制开采地下水,加强对区内企业废水排放的监管和工业固废的污染整治,严防废渣液渗漏污染地下水;加强地下水的监测,根据区域地下水流向、污染源分布情况及污染物在地下水中的扩散形式,将地下水污染应急纳入园区整体环境突发应急,一旦发现地下水污染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控制地下水污染,并使污染得到治理。
(4)土壤
严格环境准入,防止新建项目对土壤造成新的污染。建议集中区建立新增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强制调查与备案制度,保障新增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对明确有污染风险的场地应开展场地修复工作,修复治理工程另行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严控新增土壤污染。
(5)噪声
加强工业企业噪声污染的防治与管理;加强交通噪声污染的防治与管理;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的防治与管理。
(6)固废
完善固体废物收集系统;加强工业固废的管理与处置;加强危险废物转移处置监管;强化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
7 公众参与方案
(1)公开环境信息的次数、内容、方式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发布于2023年6月1 (略) 如东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7d5f-4fbd-ba9e-f82d*e.html)公开发布,对如东县岔河镇工业集中区的基本概况和环评的主要工作内容作了介绍。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 (略) 如东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对如东县岔河镇工业集中区的情况和环评的主要工作内容作进一步介绍,并同时链接公布本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第二次网上公示期间,同步以张贴公告和报纸公示的方式收集评价范围内的公众代表对本规划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次数、形式
公众参与的对象包括园区涉及的环境敏感目标,公众可在网上公示期间向实施单位、评价机构发送电子邮件、传真和信函等方式发表意见。
8 环境影响评价总结论
(略) 如东县岔河镇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规划(2023-2035年)与上层位区域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生态环保相关规划、政策及方案基本相协调,规划配套基础设施完善,能够满足园区发展需求,规划实施对区域环境产生的影响有限,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在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规划优化调整建议等前提下,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 (略) 如东县岔河镇工业集中区依据本轮规划发展具备环境可行性。
9 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如东县岔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0513-*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单位:南京大学环境规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鼓楼区汉口路22号
联系人:沈工
联系电话:025-*
电子邮箱:*@*juae.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