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填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 (略) (军训站)锅炉烟气在线监测系统(CEMS)信息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军训站)锅炉烟气在线监测系统(CEMS);
建设地点: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苏州路广汇美居物流园O区;
建设单位: (略) ;
公示内容:新疆广汇热力有限公司(军训站)锅炉烟气在线监测系统(CEMS)验收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3年3月3日-2023年4月2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