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 金平县金河镇城镇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建设项目(二期)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金平县金河镇城区沥青路面、混凝土路面、石材栏杆、道路防撞减速设施、隔离栏、排水管网改造清淤、洗手台、 (略) 政改造,公园广场、公厕等维修建筑工程,城市道路标识、道路出入口消防标识等道路标志线工程更换补齐绿化、建设绿化树围、更换花箱等绿化工程,市政井盖 (略) 政安装工程,路灯、墙体等宣传广告 (略) 形象广告工程等。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市政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3-07-27 08: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0873-* |
备注: | 无 |
建设单位: |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经办人: | 黄明鹏 |
办公电话: | 黄明鹏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 (略) | 经办人: | 周婷 |
办公电话: | * | 移动电话: | * |
标段编号: | GC** |
标段名称: | 金平县金河镇城镇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建设项目(二期)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3-08-03 17:3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08-18 09:00 |
开标地点: | 州本级开标室3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360.93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1)工程设计部分: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后续施工相关的设计服务工作,完成施工图审查及施工过程、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设计成果通过招标人及相关部门的审核及备案。同时,根据项目建设实际需求,承担项目建设期间调整及变更产生的设计任务。(2)工程施工部分:完成本项目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以最终经审核通过的施工图为准),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资料归档,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不能同时具有以上资质的独立申请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设计、施工资质,且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施工企业。 |
资质要求: |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 (略) 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级(含)以上设计资质的独立法人。(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2)设计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师,且为本单位注册人员。(3)施工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 (略) 政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且持有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在有效期内)。 |
业绩要求: | (1)投标人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1项及以上资质承包范围内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新成立公司3年内无业绩的,可不列入废标条款)。(2)投标人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1项及以上资质承包范围内施工业绩(业绩证明以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为准,新成立公司3年内无业绩的,可不列入废标条款)。 |
其他: | 具体以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为准。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3-08-18 09:00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