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大祥区教育局渡头桥中学改造工程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8月29日
采购计划编号:(大祥财采计:2023-*)
大祥区渡头桥中学改造工程
施工合同
建设方: (略) 大祥区渡头桥中学 (以下筒称*方)
施工方: 湖南新 (略) (以下筒称*方)
(略) 重点项目建设规划的统一部署,渡头桥中学属于《大祥区农村标准化寄宿制中学建设规划(2021-2025)》中2023年规划的建设校。现经报请领导同意,局党委研究决定,湖南 (略) 编制预算,湖南天昊 (略) 进行预算评审,经2023年5月19日大祥区政府招标领导小组通过,由建设单位按照政府采购公开邀请供应商、竞争性谈判招标方式,于8月14日确定湖南新 (略) 为该项目施工单位(附:中标通知书)。现**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本着平等、守信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补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大祥区渡头桥中学改造工程
二、工程概况:
项目包括教学楼、宿舍楼、综合楼及室外附属零星工程的改造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工程范围:
本合同施工过程中工程量原则控制在《大祥区渡头桥中学改造工程预算评审报告工程量清单》之内。施工项目位置由学校(*方)按申报的内容确定。施工中的建筑垃圾统一由*方(施工方)清运校外。
四、工程施工及做法:按设计预算评审工程量清单及基建办、学校现场技术交底进行施工。
五、工程质量:本工程严格按照国家现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法律法规进行施工和验收,符合建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的具体要求。
六、合同工期:本工程工期以现场交底日期起算定为45天,如遇特殊情况影响工期则响应顺延。
七、工程总造价
1、本工程的预算价为*.70元,评审价为*.08元,中标价为*.00元。本合同以大写人民币:*佰**万*仟*佰**元整(小写¥*.00元)为合同总价,审计结算工程量以实际发生为准,价款以编制预算财评相关子目审计决算为准。
2、基础施工中,如遇基础超深或按现场实际可确定少于工程量清单的少挖深度,以及开挖后遇石方,均按现场实际测量数据,套原预算财评子目(无原预算财评子目的,套相应预算定额的配套施工项目预算子目),按实审定结算,实际深度以签证为准。
八、合同组成:此合同文本、成交通知书、施工矛盾协调承诺书、建筑施工安全责任状等共同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九、双方权利及义务
1、施工中的安全问题与矛盾协调及所需全部费用由*方负责,所有开支*方承担,并在开工前签具《施工矛盾协调承诺书》(附后)。
2、施工安全责任全由*方负责,并向*方出具《建筑施工安全责任状》(附后)。施工现场与教学区之间应设置隔离带和提示标牌。
3、严格按照*方提供的施工图、施工方案和工程量清单施工,未经*方认可,不得任意增减工程项目及工程量,确需变更或增加,须*方以报告的形式通过局基建办预算、财评备案及相关领导审批同意后,由基建办按照领导签批意见补办好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需要重新办理预算财评手续的,按程序办理好相关财评手续并签订补充协议后方可施工)。结算时按原编制预算财政评审的相关子目结算,否则审计结算时不予认可。
4、所有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方报局基建办,基建办、审计股会同**双方现场签证并留影像资料(如基槽挖成后要验槽,桩、柱等混凝土构件在浇筑前要验筋等),否则结算时不予认可。
5、非特殊情况,未经*方认可,出现工期延期,每延期一天*方应承担500元/天的违约金。
6、*方按城管要求自费办理渣土运输等所有与本项目工程施工有关手续,并自主寻找弃土场地。如遇运距和弃土费超出招标控制价预算的标准,则按*方认可的运距距离套用原编制预算相关子目结算。
7、在本项目工程验收合格后结算时,*方扣除工程结算价款总额的3%作为*方工程质量保证金,质保金不计息,质保期按照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执行。另*方在向*方提供竣工验收资料时应同时出具《工程建设质量保修承诺书》,质保承诺书内应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事项。保修期内若出现质量问题,*方应履行无偿维修义务,若*方接到*方维修通知之日起三日内不履行维修义务,*方有权委托其他有资质的维修单位维修,所需费用从*方质量保证金中扣除,超出部分有权向*方追偿。
8、本项目不可分包、转包,转包、分包行为无效。*方如有分包、转包行为,*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方承担中标控制总价20%违约金。*方已进行的所有项目开支*方不予承担,所有损失由*方负责。
9、*方有权对*方施工履行监督职责,有权了解项目有关情况,查阅有关资料,检查项目所使用的材料,*方必须配合。
10、*方施工所有与项目工程有关的资料在工程竣工后28日内向*方移交竣工资料一式2套,并对资料承担保密责任,不可泄露。
十、结算事项
1、*方完工后应整理好结算资料一式两份,并做到在结算送审时客观实际,报送总金额原则上不许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如遇特殊情况,经领导认可并办理好相关审批手续后超出的工程量,则套用原编制预算相关子目或按照增加量补充的预算、财评子目进行结算。否则不予结算。
2、本工程按进度支付工程款,按进场施工至完成总工程的30%、完成工程量至总工程的90%、竣工结算、质保到期四个阶段支付。即进场施工至完成总工程的30%拨付至合同价款的20%、完成总工程量的90%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竣工结算后支付至审定总金额的97%,其余3%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缺陷则完全结清。各阶段的款项支付时*方需向*方出具符合国家税务规定要求的正式税务发票,税收由*方承担。
3、实际结算时按预算财评中的综合单价不变,取费按该项目预算财评价的标准执行,预算财评中的暂估价按实际签订确定,存在材料调差则按实际施工时间确定。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大 (略) 依法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一份,*方主管部门四份,签字盖章生效。
*方(公章): *方(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政府采购项目监管部门备案(盖章):
2023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