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盐都区盐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月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1:本项目原投标人须知中:“13.1.1保险费用应满足执行苏人社发[2023]3号《关于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暂行标准的通知》及盐医保发[2023]3号《关于实施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社保(企业部分)不得低于上述文件标准(缴纳基数为4494元)及规定险种测算(规定险种为“五险”,指养老保险金16%、医疗保险金7%、工伤保险金0.7%、生育保险金0.9%、失业保险金0.5%),即不得低于1127.99元/人每月。”更正为:“13.1.1按照文件要求的人员必须足额缴纳保险费用,缴纳基数与缴纳费 (略) 、市相关部门颁布的最新文件规定执行。应满足执行苏人社发〔2023〕3号文件 (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医疗保障局 省税务局 关于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暂行标准的通知,社保(企业部分)不得低于上述文件标准及规定险种测算(规定险种为“五险”,指养老保险金16%、医疗保险金8%、工伤保险金0.7%、生育保险金0.9%、失业保险金0.5%),即不得低于1172.93元/人每月。”
更正内容2:本项目原投标人须知中:“13.1.2人员工资及相关费用测算依据根据盐人社发〔2021〕54号《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略) 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所有工作人员工 (略) 最新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2070元/人每月),所有工作人员全年休息休假加班工资以不低 (略) 相关规定测算。所提供人员的费用不得低于上述标准进行测算,否则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更正为:“13.1.2人员工资测算依据根据苏人社规〔2023〕4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略) 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所有工作人员工 (略) 最新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2260元/人每月)。”
更正内容3:本项目原投标人须知中:“13.1.3所有人员住房公积金须按不低于165.6元/人/每月。”更正为:“13.1.3所有人员住房公积金须按不低于180.8元/人/每月。”
更正内容4:本项目原投标人须知中:“13.1.5 以上相关费用测算费率,如在评标前有政策性变动,评标时不调整,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费率评标,中标人中标后按相应的政策性文件的规定执行。”予以删除。
更正内容5:原开标时间:2024年1月2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现更正为:2024年1月29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请各投 (略) 领取修改后的采购文件。
更正日期:2024年1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盐都区盐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盐都区振兴路166号
联 系 人:黄主任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 址: (略) 盐都区恒荣世家北苑24幢2单元三楼
联 系 人:韦工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