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0月31日)我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告知承诺制)。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1月21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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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略) 翔安 (略) (略) 欣茂荣废旧物资、一般工业固 (略) 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厦翔环审【2024】080号 | 2024年10月31日 |
2 | (略) 翔安 (略) 关于华商厦庚氢能技术(厦门)有限公司碱性电解水制氢用复合隔膜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厦翔环审【2024】081号 | 2024年10月31日 |
3 | (略) 翔安 (略) 关于嘉膜科技(厦门)有限公司年嘉膜科技AEM膜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厦翔环审【2024】082号 | 2024年11月1日 |
4 | (略) 翔安 (略) 关于 (略) 坚禾电子包装材料生产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厦翔环审【2024】083号 | 2024年1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