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次变更信息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4年09月06日 21时30分00秒 变更为 2024年10月18日 21时30分00秒 | ||
交易保证金金额 | 860,000元 变更为 770,000元 | ||
结束日期 | 2024年09月06日 18时00分00秒 变更为 2024年10月18日 18时00分00秒 | ||
招租底价 | #/平方米/月 变更为 #/平方米/月 | ||
起始日期 | 2024年08月26日 09时00分00秒 变更为 2024年10月08日 09时00分00秒 |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C# | 项目名称 | (略) (略) 投资大厦1 (略) 物业 |
起始日期 | 2024年10月08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4年10月18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在租 | 地址 | (略) (略) 深南大道4009号 |
面积/数量 | 805.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房产(土地)证 |
资产性质 | 商业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5年 | 免租期 | 无 |
签订合同期限 |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平方米/月 |
租金的递增 | 第二年起逐年递增3%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商业(商业金融业) | ||
履约条件 | 1.承租方应按房屋规划用途合法使用本物业,不得转租。 2.承租方须确保使用物业的安全,自行、自费办理政府要求的经营、消防等相关证照、手续或批文和物业管理相关费用,负责物业维护、维修。 3.承租方须同意出租方所提供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租赁安全协议全部条款内容。 4.若最终获得承租权,承租方应在深圳联交所确定最终承租方并出具《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次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须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另行约定、租赁安全协议,若属承租方的原因未能按期签约或不签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取消承租方的承租资格,同时没收承租方的招租保证金,并将该物业重新招租。 5.物业交付时间以出租方依法收回物业时间而定。租赁物业交付条件为水、电设施等按物业收回时的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等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或拒交迟交租金、水电物管等费用。 | ||
其他补充说明 | 1.该物业现状为:空置中; 2. (略) 国资委关于加强资源性资产租赁重大资源开发监管的通知(深国资委【2022】118号),企业资产租赁原则上不设免租期,确因装修周期较长等需设置免租期的,由承租方提出书面申请,最高不超过招租文件中免租期标准(5个月)。 |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网络竞价(多轮报价)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经批准,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延长公告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具有合法实体经营的银行、证券等金融类企业及品牌商业展厅等。 2.无征信、税务、 (略) 罚等不良记录。 3.原承租方及物业实际使用人参与意向承租的,需出具“未取得最终承租权按时移交物业承诺函”,否则不具备意向承租资格。 4.该物业禁止从事餐饮行业。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以下材料须加盖公章):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完整报告;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负责人、经营者证明)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6.法人(或负责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7.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8.原承租方及物业实际使用人参与意向承租的,需出具“未取得最终承租权按时移交物业承诺函”; 9.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年10月18日 18时00分00秒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深圳联合产 (略) | 地址 | (略) (略) (略) 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8楼 |
联系人 | 郭先生;杨小姐 | 联系方式 | 0755-#;微信号aa# ;0755-# |
监督电话 | 0755-#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略) (略)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770,000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 (略) , (略) 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 (略) 地址:http://**#/login) | ||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 | 2024年10月18日 21时30分00秒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1.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承租资格并没收招租保证金: (1)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最终承租方后不按约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 (2)与其他意向承租方进行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的; (3)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 (4)存在其他侵害出租方利益等其他情况的。 2.本物业租赁面积以本公告面积为准。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业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业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3.具体移交日期以实际场地移交日期为准。 4.该物业管理费约25元/㎡/月,具体收费标准及服务内 (略) 的相关规定执行。 5.租金收缴方法:银行转账。 |